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级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孝财库发【2017】122号)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向社会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等信息。现将市水产局2017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渔业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渔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技术措施的指导意见;拟订全市渔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指导计划、渔业开发规划;组织实施《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监督执行。
(二)引导渔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制定全市渔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指导水产品加工与市场流通,提出水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规划,并监督实施;对水产市场实行宏观管理,促进渔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
(三)指导全市水产生产,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审核,负责全市水产统计和短期渔业经济分析,预测并发布年度及中长期渔业供求情况和品种信息。
(四)负责全市水产科普工作和科技推广体系建没,制定渔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科教兴渔战略;组织重大科研课题攻关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
(五)负责全市水生动植物检疫、鱼病防治网络体制建设;负责渔药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及质量检验;对鱼用饲料加工、苗种生产及引种、渔船、渔机、渔具实行行业管理。
(六)负责全市渔业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和渔业环境监督;对渔业养殖水域实行统一规划;组织渔业资源的调查与评估,制定捕捞限额,确定渔业资源的总可捕捞量、捕捞标准和上市规格,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依法实施渔政管理、渔船检验和渔港监督;核发养殖证、捕捞许可证、渔船登记证;保护和改善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查处重大渔业纠纷案件和渔业污染案件;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七)指导国有水产企事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深化企业改革的政策和条例;研究制定全市水产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企业财务制度与管理办法;提出发展外向型渔业的指导性意见,加强出口创汇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监督直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起草有关重要报告、文件;负责组织机关学习和有关会议及机关接待工作;负责工、青、妇、团工作及文秘、档案、信访、保密、提案、议案办理工作;拟订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各项人事劳动政策法规,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及相关报表的统计和呈报;负责党务工作,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二)产业科拟订社会渔业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研究水产行业的发展战略、重大行业政策和技术政策;拟订全市水产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措施;实施科教兴渔的工作,推进渔业科技进步,增加渔民收入;主管全市水产养殖和水生经济植物种植,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指导全市渔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调查研究渔业发展动态,总结推广渔业先进典型,搞好中短期渔业经济分析和中长期渔情信息的预测与发布;指导社会渔业生产,监督检查渔业规划落实情况;负责水产推广体系建设和水产科普工作,组织渔业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示范,承办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和实施工作;负责对无公害水产品认证的审核、水产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及管理;负责苗种基地建设,对水产苗种生产及引种工作实施质量监督、检疫和登记,组织水产苗种的品种审定及安全性评价;负责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水产统计、水产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宣传报导工作;指导各级水产行业学会、协会和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许可、捕捞许可、渔业船舶登记许可、水产苗种生产及进出口许可、水生动植物检疫许可及其他涉及水产部门职责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审批;负责全市鱼病防治网络系统建设,负责全市水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工作;负责行政复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开展法制调研、法制培训、法律咨询和宣传工作。
编制全市渔业经济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水产项目的预审、申报、融资及安排管理专项资金;参与渔业建设项目的管理;编制水产行政经营费和事业费的预、决算;管理局管各项资金;指导、监督全市水产行业的财务管理,负责全市水产行业的财务年报;指导局直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对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
主要数据:公用经费支出81.71万元,其中明细为办公费3.67万元、印刷费0.05万元、咨询费0.9万元、手续费0.13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01万元、差旅费2.82万元、维修费0.85万元、会议费2.91万元、培训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5.37万元、劳务费2.75万元、工会经费8.3万元、福利费8.3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1万元、其他支出0.03万元
财务管理制度:市直水产系统各单位始终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特别是“八项规定”等新常态下的新要求,不断加强财务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办法,制定《市水产局财务管理制度》、《市水产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市水产局车辆管理规定》及规范资产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二是实行预算管理,落实无预算不开支的制度,资金支出严格履行“事前申请---分管领导审核---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财务报账”的程序,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或书面记录。
2017年全年机关及三个二级单位“三公”经费支出10.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是0;公务用车购置费是0;公务用车运行费4.89万元,保养次数为8次;公务接待费5.92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3.53万元;“三公”经费与上年度减少2.72万元,主要是节约了招待费2.02万元,公务出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务车运行节约了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0批次,累计750人。
水产局不定期组织市直系统内各单位交叉检查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制度,切实做到该招(标)必招(标)、应釆尽采,全年能够严格执行年初预算进行政府采购。全年共采购52740元。其中:
水产局机关购格力空调一台2600元,联想电脑2台10480元。合计13080元。
渔政处进行政府采购执法记录仪6个11700元;执法对讲执法记录仪4个13200元;强光手电10个200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5680元,合计32580元。
水产科学研究所2017年惠普电脑1台3800元,惠普打印机1台1780元。合计5580元。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也就是市本级按排的项目支出。
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指为全市水产品安全做好管理及检测,保证全市人民食品安全,用于食品抽检。
渔政执行专项:主要用于保护渔业资源、开展增殖放流、修复渔业生态、禁渔打非执法。
水产技术推广:提高渔民科技意识,掌握科技知识,提高科技水平,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渔民。
水产新品培育:提高渔民科技生产水平,进行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试验养殖,总结技术。
水产局机关固定资产总额211.75万元,其中房屋133.84万元,通用设备40.07万元,车辆购置17.98万元,家具购置19.86万元。2017年度赠与局机关二级单位水产科学研究所汽车一辆,经财政局审核同意固定资产处置汽车一辆21.45万元。
2017年底孝感市水科所固定资产总额167.38万元,其中房屋15.27万元,通用设备33.89万元,专用设备5.4万元,家具购置2.93万元,土地无形资产109.89万元。2017年度接受局机关赠与汽车一辆,正在申请报废过程。
市渔政管理处固定资产总额36.4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3.53万元,专用设备22.0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购置0.92万元。
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国有固定资产总额7.9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4.25万元,专用设备3.45万元,家具购置0.28元。2017年度经财政局和主管单位审核同意报废2006年计算机设备两套。
2017年根据鄂农计发【2017】1号,下达孝感市跃发水产养殖基地池塘标准化改造示范项目40万元。
截止项目评价时实际支出情况40万元,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预算科目计划进行支出,各预算科目资金略有小调整,调整幅度符合科技资金管理规定的范围内。
项目承担单位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建立了《孝感市跃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项目制订了《东湖基地池塘标准化改造示范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项使用、专账核算”,待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合并入公司的统一会计账务之中。项目经费支出必须由经办人、课题负责人、单位领导等逐级审核签字的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支付,各个环节缺一不可。对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物资必须严格按单位物资采购要求程序进行采购,采购前首先填写好“物资采购申请单”,经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的物资验收入库,经相关人员签字审核后,方可结算。
项目区完成改造后,养殖池塘水位平均2.5米,有效提高池塘蓄水量,同时,水、电、路等配套设施齐全,使项目区池塘渔业设施装备水平上台阶,渔业生产能力将大幅提升,鱼病发生率显著下降,能耗和鱼药使用明显减少,渔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项目区年实现无公害水产品单产900公斤/亩,年产量270吨,实现产值290万元,利润73万元。亩平新增产量300斤,新增产值1650元,新增利润445元,同时为周边水产养殖户提供典型示范。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全面带动全区水产业朝着“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的方向持续健康地发展,有效提升特色优质水产品的生产能力;可充分调动广大渔民鱼池升级改造的积极性,使老渔塘“改造难、养护难”这一长期困扰广大基层水产干部群众的难题得以破解;加速渔业资源潜力的开发,转化和利用,满足市场对水产品的需求;示范区养殖品种和养殖模式可对周边及全区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发挥示范样板作用,带动面积0.5万亩,亩平增产150-200斤,社会效益将十分显著。
项目区按照“生态、健康、循环、集约”的要求进行标准化水产健康示范基地建设,加之连片统一规划,统一实施,以及对池塘、道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可使池塘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大大改善,形成“池成方、渠成网、路相连、排灌分开、出入畅通”的区域格局,为水产健康养殖提供良好的硬件基础,且在生产过程中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既实行规范化的操作,又严格控制渔业投入品的质量,可对生态环境起到显著的改良,是典型的环保型、生态型项目。
2017年市级预算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万元,主要用于恢复渔业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
本次评价的目的是了解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专项经费使用成效,为了在预算执行结束后,及时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客观地评价,并能及时发现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效率和工作水平。
对照《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孝财绩发[2013]298号)、《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孝财绩发[2013]299号)文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项目绩效评价计划书(包括绩效评价框架、证据收集和分析方法、评价实施时间安排等),报市水产局、市财政局领导审定,并根据市水产局领导意见对评价计划书进行修改。市水产局领导对评价工作小组提交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权重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容进行论证,评价工作小组整理、分析领导们的意见,对评价体系内容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计划书。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中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导框架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设计了2017年度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专项经费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从投入、过程、产出、结果四个维度,采用了8个二级指标,设计了18个具体指标对2017年度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初步设计完成后,征求了市水产局领导意见,并听取了相关专家建议,最后修订形成。
本项目绩效评价为项目2017年度的综合评价,在评价指标设定的过程中,部分指标需要通过实施情况综合评价,部分指标需要通过实施情况进行动态分析。结合本项目特点,评价中采用的绩效标准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确定:
(1)对能够获取标准值的指标,根据不同指标的特征和属性,分别从计划标准、经验标准等中获取。
(3)对不存在标准值又不宜用定性方法评价的指标,采用分档标准值,各分档标准由评价工作小组根据项目历史情况、我市渔政执法情况及本项目具体实施情况选取,经专家讨论后确定。
本项目采用的证据收集方法包括:案卷研究、案例研究、实地调查、实地调研等。
我处成立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小组,万国庆处长任组长,三位副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人员组成。
查询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专项经费的有关资料,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项目的特点以及考核目的,经与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商榷,形成项目绩效评价计划书。
了解2017年度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专项经费运行情况、管理体系等项目概况,并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初步绩效评价指标。
召开市渔政处支出绩效自评价指标专家研讨会,整理、分析有关专家建议,经与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商榷,确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我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相关资料,各放流水域相关科研单位开展跟踪调查与效果评估资料。跟踪调查与效果评估形式包括标志放流苗种回捕率、社会问卷调查、渔获物常规监测等,评价数据反映放流水域增殖种类生长情况和资源恢复、变化情况等。整理上述数据,并与往年情况进行对比,得出主要结论。
从孝感日报、孝感晚报、湖北水产政务信息网、槐荫论坛等本地主流媒体搜集有关2017年度渔业资源养护信息,社会信息反馈等资料汇总、整理、分析后作情况分析。
审核搜集到的资料的相关性、真实性、可靠性,对有效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统计,形成项目基础数据表。
对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专项经费项目立项、目标设定等决策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等管理情况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成果统计等绩效情况进行分析,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
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对项目的进一步了解及结合现有资料,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将初评报告发送给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阅,根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反馈意见对初评报告进行修改,最终完成评价报告。
将修改后的报告提交有关专家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再次修改。通过专家组评审后,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为恢复渔业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由孝感市渔政处提出立项申请,经孝感市财政局研究并转呈孝感市人民政府,经论证后批准立项的,立项决策有政策和事实依据,程序完备,项目资金申报流程完善严谨,项目设立理由充分,可行性高。
通过研究财务资料发现,2017年度专项资金3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用于我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预算年度内资金正常支付,正常划转,资金到位正常及时。
本年度增殖放流2500万尾鱼种、鱼苗,预期经济产值2000万元,潜在经济效益较大。
增殖放流活动得到社会一致好评,带动了社会人士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我市水环境的良好局面
经调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行动对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修复水环境具有重大作用,因此该项目具有连续性、递进性。
经绩效自评小组认定,该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是做到了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经费收支情况,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手续齐备。
对“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专项经费”财政支出专项2017年度实施情况的绩效自评,得出以下结论: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专项经费为我市增殖渔业资源提供了保障,经费使用过程透明,财务监管严格,形成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1.渔业生态环境恶化仍在加剧,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足水环境污染、河道挖沙取土、水利工程施工以及过度养殖等都导致了天然水体的渔业功能退化和水域生态环境恶化。渔业、环保、
水利、城建、国土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开展有关工作的沟通不够,不能形成合理高效的工作机制,难以互相协调配合,对天然水域进行管理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增殖放流的效果。
2.渔政执法条件不足,增殖放流执行机构不健全,较难系统地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我市增殖放流工作由市、县级水产部门承担,但由于增殖放流机构不稳定,特别是县区水产部门的人员、
机构编制、经费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对增殖放流相关的规划、论证、科研、选育、种质鉴定、质量检测等方面的能力薄弱,难以系统地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目前我市的渔业行政执法队伍相对薄弱,执法装备相对落后,执法手段相对单一,执法条件不足,导致对增殖放流水域的执法力度不足,增殖资源保护,增殖放流效果得不到良好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