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近日,四川渠县公安局部署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动物资源犯罪行为,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6月10日,渠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群众举报,称近段时间有人通过自制电瓶捕鱼工具在渠县临巴镇附近河道内捕鱼,对河域生态环境会造成破坏。因每年3至6月为渠县禁渔期,在此时段禁止任何人员在河道内捕鱼。渠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此举报后,迅速开展部署,白天摸排,夜间蹲守,历经两天一夜工作,于6月13日23许,成功在渠县河东乡石垭村8组的河沟内抓获犯罪嫌疑人雷某、郑某,现场缴获自制电瓶捕鱼工具一套,各类鱼虾近2公斤。
经查,6月13日晚雷某约郑某一起到临巴河东乡河道内捕鱼,二人乘坐借来的摩托车,带着借来的捕鱼工具来到渠县河东乡石垭村8组境内的河沟内开始非法捕鱼,从晚上21时30分许一直沿着该河沟捕鱼,直至23时被附近蹲点布控的公安民警抓获。民警现场缴获二人携带的自制电瓶捕鱼工具一套及非法捕获的水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