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2月28日前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不含中断缴费1年以上及2021年12月31日后新参保登记的人员),从2022年1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线上渠道。“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手机端)以及“云闪付APP”等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线.签约扣费。
农村信用社、工商银行、光大银行、桂林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柳州银行、北部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柜台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4.其他代收。
农村金融服务点、已部署移动智能终端机的社区及村委、大中专院校等单位代收。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