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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盐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网络)交流展演的通知及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5 04:39:47    浏览次数:14
导读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有序恢复体育赛事活动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复工复产的相关要求,审慎、安全、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结合我区目前实际情况,定于6月举行“2020年盐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网络)交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有序恢复体育赛事活动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复工复产的相关要求,审慎、安全、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结合我区目前实际情况,定于6月举行“2020年盐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网络)交流展演”活动。

  广场舞、体育健身舞蹈(健美操、街舞、拉丁舞等)、健身气功、太极拳(扇、剑)、传统项目(秧歌、手拍鼓等)共5个大项。

  3.各队负责人要保障队伍人员安全,特殊时期境外回来人员不得参赛,每次排练及视频录制前需测量体温,对人员流动情况及时了解;

  1.各街道文化站(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中英街管理局须组织(推荐)2-3个优秀队伍参加,每队各报1种参赛项目,队员人数不少于15人;

  (一)录制现场光照均匀,镜头保持稳定清晰(建议使用三脚架),录制过程中要求摄像位置保持不变,且能够完整的拍摄到所有队员;

  (二)参赛队伍自行录制视频,视频拍摄必须是连续完整的视频,不得剪辑和编辑,不得在视频中加入照片,不得加片头片尾,不得编辑文字说明;

  (五)参赛作品要求为参赛队伍2020年的演练视频影像;未经主办方许可,画面禁止包含明显商标标识的产品、商业招牌、广告植入等商业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六)版权、肖像权自负,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凡有悖社会公德、含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图像、图片、文字、声音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本次评审员由盐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邀请,根据运动员在视频中所展演项目的技术和风格特点、动作规范、演练水平、精神风貌等给予评分。

  (一)请参加比赛队伍于2020年6月27日(星期日)前,将参赛视频发送至电子邮箱:,联系人:丁华锋、吉笑笑;电话;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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