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重庆主城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或办事机构。(提供相应场地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招标文件购买费为500元/份(售后不退),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上午9时00分通过现金当场支付,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驻渝某单位建立2020年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库项目”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6、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完善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在此之前已向平台提交信息登记申请的市场主体,可不再持原件到平台现场进行核对),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市场主体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市场主体信息登记系统”,如有疑问资讯电线。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
合同签订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
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0年3月31日10时00分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提出的质疑不予答复。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招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不论投标人是否下载,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和知晓。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
本项目所有信息均同时在军队采购网、采购人局域网、行采家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2、同一合同包的项目,总公司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本公告第八条“信息发布载体”中明确的载体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均视为已知晓。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6、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全程负责该项目整个过程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在整个项目过程中作为采购人唯一联系人,其他人员概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