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近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再度发布公告显示,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等四部委2016年第1号令),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实施备案登记管理。目前,广东省正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P2P网贷风险整治,未有一家机构(含外地平台在粤分支机构)完成整改验收并通过备案登记。
近期,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及省内市、区两级地方金融监管(工作)部门多次收到群众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提供在辖区内注册及从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即P2P网贷平台)、助贷机构金融许可或备案登记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四条“多个申请人就相同政府信息向同一行政机关提出公开申请,且该政府信息属于可以公开的,行政机关可以纳入主动公开的范围”等有关规定。
一、小额贷款公司。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等有关规定,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需按程序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实施单位审批,获批设立后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我省(不含深圳市)持牌小额贷款公司名录及相关信息已定期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请直接输入“广东省(不含深圳)小额贷款公司名录”进行查询。深圳市持牌小额贷款公司名单及相关信息,可在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查询。
二、融资担保公司。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 号)、《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粤府令第149号)等有关规定,设立融资担保公司需按程序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实施单位审批,获批设立后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我省(不含深圳市)持牌融资担保公司名单及相关信息可在我局门户网站(查询。深圳市持牌融资担保公司名单及相关信息,可在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查询。
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等四部委2016年第1号令),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实施备案登记管理。目前,我省正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P2P网贷风险整治,未有一家机构(含外地平台在粤分支机构)完成整改验收并通过备案登记。
四、助贷机构。截至目前,法律法规未授权我局及辖内地方金融监管(工作)部门对助贷机构实施许可或备案管理。我局及辖内地方金融监管(工作)部门未开展助贷业务许可或备案工作。借款人若与助贷机构产生纠纷,建议通过自行和解,或依合同约定通过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若发现助贷机构及实际放贷机构涉嫌违法违规,建议向实际放贷机构的监管部门反映,涉嫌犯罪的,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
据了解,今年5月13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曾发布公告指出,近期,收到多名群众要求该局公开在广州市注册及从业的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助贷机构金融许可或备案信息的申请。在该市注册及从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含外地注册平台在穗分支机构),均未获得监管部门的备案登记。此外,法律法规未授权该局对助贷机构实施许可或备案管理,凡在广州市注册及从业的任何机构均不具有该局发放的助贷业务许可或备案文件。
6月3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召开会议提到,在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方面,要聚焦P2P重点机构做好精准拆弹,分类推进未完成清退机构的风险化解,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针对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银保监会近日再度表态。6月4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内容显示,今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任务更加复杂艰巨。银保监会今年将采取多方面措施确保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据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今年年初,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更加复杂多变,防范金融风险面临新的挑战。对此,必须高度警惕,保持战略定力,坚决遏制各类风险反弹回潮,妥善处理和应对新出现的问题与挑战。
有效应对银行不良资产反弹。坚决治理各种粉饰报表的行为,督促银行做实资产分类、真实暴露不良、足额计提拨备。疏通不良资产核销、批量转让及抵债资产处置等政策堵点,指导银行采用多种方式加大不良处置。
多种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首先我们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引进投资者,包括外资和民营企业,鼓励依法合规的兼并、重组和股权投资。同时也积极推动增强银行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提升资本使用效率。支持银行通过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债等方式,拓宽资本补充渠道。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帮助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依法依规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压实各方责任,落实好金融机构主体责任、股东的救助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和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损失分担机制。对违法违规搭建的金融集团,在稳定大局的同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做好资产清理、追赃挽损和改革重组。
持之以恒整治影子银行。建立全覆盖的统计监测体系,重点加强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监测分析,做好风险缓释。突出规范交叉金融产品,要做到公募产品与私募产品边界清晰、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风险隔离、委托业务与自营业务分账经营、储蓄产品与投资产品泾渭分明,推动建设更加规范、有序、透明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产品体系。
推动互联网金融风险市场出清。持续整治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坚决取缔非法从事金融活动的互联网机构,不断加大互联网保险的规范力度。
严厉打击金融腐败和违法犯罪。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聚焦金融乱象背后的利益勾结和关系纽带,重点查处利益输送、非法获利、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对破坏市场秩序、造成重大损失甚至诱发风险事件的,一律严惩不贷。
在深化金融改革方面,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推动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持续深化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集团公司改革,加快信托公司转型发展,引导理财子公司高质量起步,稳妥推进车险综合改革。健全机构公司治理,将党的领导有机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探索中国特色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模式,将调整优化股权结构、补充资本与公司治理改革紧密结合,严格股东资质管理,规范股东行为和关联交易,严防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支持直接融资发展,培育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完善配套制度,引导理财、信托、保险等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培育其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强化保险保障功能,积极发展医疗健康等商业保险,建立完善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完善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持续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另据介绍,2018年以来,银保监会共批准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来华设立80多家各类机构。法国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和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合资设立我国首家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德国安联保险集团在我国设立首家外资独资保险控股公司;中英合资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首家外资养老保险公司;香港友邦保险公司参与跨京津冀区域保险经营试点;首家两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已正式获批设立。
银保监会将继续大力推进已出台政策落地,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全面拓展金融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支持外资积极参与中国金融市场,鼓励中外资金融机构在产品、股权、管理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合作。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欢迎和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来华投资和拓展业务,也将不断完善与开放水平相适应的监管方式方法,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