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_幼儿读物_幼儿教育_教育专区。第十三章 收入和利润 目录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收入 利润 所得税 第一节 收入 一、收入及其分类 (一)收入的概念与特征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 与
第十三章 收入和利润 目录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收入 利润 所得税 第一节 收入 一、收入及其分类 (一)收入的概念与特征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 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特征: 企业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 可能表现为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或者二者兼 而有之 收入必然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收入不包括所有者向企业投入资本导致的经济利益 流入 ? (二)收入的分类 按在经营业务 中所占比重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工业企业)包括: 出租固定资产收入 出租无形资产 出售原材料、周转材料 出租周转材料 出租投资性房地产 按交易的 性质 销售商品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同时满足5个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 委托代销(收取手续费方式) 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检验工作,安装或检验工作是销 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 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销售商品的一般会计处理 同时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5个条件时 主营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 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 应收票据 ××× 结转已销售商品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例13-1 销售商品时,不能同时满足收入确认的5个条件: 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已发出的商品:“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 品”等 例13-2,3 (三)销售折扣、折让与退回的会计处理 1.销售折扣 商业折扣 现金折扣 视购货方能否在折扣期限内付款有两种选择: 总价法 净价法 2.销售折让 如果销售折让发生在销货方确认收入之前 直接以实际销售价格,并据以确认收入 例13-6 如果销售折让发生在销货方确认收入之后 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销售退回 发生销售退回时,企业尚未确认销售收入 例13-7 发生销售退回时,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 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 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如已经发生了现金折 扣,应在退回当月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 例13-7 发生的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四)特殊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四)特殊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1.分期收款销售 1)何时确认收入? 销售方交付商品 * 分期收到货款 2)销售商品收入如何计量? 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例13-8 2011.4.1 发货、开发票(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2011.6月末,收到货款,开发票 2011.9月末,收到货款,开发票 2011.12月末,收到货款,开发票 例13-9 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 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 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FV)确认收入 FV的确定: 1)商品现销价格 2)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折现率?) 借:长期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未实现融资收益 每期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贷:财务费用 实际利率的确定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 折现率 商品现销价格作为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 内含利率 例13-10 2.委托代销 视同买断方式 支付手续费 视同买断方式: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 托方按合同或协议价格收取代销商品的货款,实际 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合同或协议价格 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 两种情况: 情况分类 委托方 发货时 售出时 受托方 收货时 售出时 与直接销售商品没有实质 确认销售 区别的 收入 作购货 处理 商品没有售出可以退回, 不确认销 或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 售收入 可以要求补偿的 根据已销商品确 不作购 认销售收入 货处理 按实际售价确认 销售收入 例13-11,12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 委托方根据代销商品的数量向受托方支付手续费的 一种代销方式。例13-13 委托方 受托方 发出商品时不确认销售收入, 转入“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 收到商品时也不作购货处理, 设置“受托代销商品”科目单独核算 根据已销商品金额确认收入,支付的代 销手续费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商品售出后,计算手续费,作为劳务收 入确认入账,不确认销售收入 3.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1)如果能够按照以往的经验对退货的可能性作出合理 估计: 发出商品后,按估计不会发生退货的部分确认 收入,估计可能发生退货的部分,不确认收入. 2)如果不能合理地确定退货的可能性:退货期满时确 认收入。 例13-14,15 本节后面的内容:不要求 4.分期预收款销售 购货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分期付 款,销货方在收到最后一次付款时才交货的销售方 式。 通常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 货款应作为一项负债 例13-16 5.房地产销售 房地产销售应与一般的销售商品类似,按销售商品 确认收入的原则确认实现的销售收入。 如果房地产经营商按合同要求开发房地产的,应 作为建造合同,按建造合同的处理原则处理。 在房地产销售中,房地产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买方, 通常表明其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也已转移, 企业应确认销售收入。 6.以旧换新销售 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 入 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7.售后回购 销售商品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 会计处理: 1)通常销售方不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收到的款项:负债 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在回购期间计入财务费用。 例13-17 2)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 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买商 品处理。 8.售后租回 售后租回,是指在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在 日后再将同样的商品租回的销售方式。 通常情况下,企业不应确认收入,售价与资产账面 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区分融资性租赁或经营性租赁 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认定为融资性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应作为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予以递延,并 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 旧费用的调整。 例13-18 2)认定为经营性租赁的,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①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②售后租回交易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在售价低 于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但若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损失 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的,售价与资产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与确认租 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在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进行分 摊;在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售价高于公允价 值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 致的方法在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进行分摊。 三、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 (一)劳务收入确认与计量的基本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 判断: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是否能够 可靠地估计 1.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能够可靠地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例13-19 2.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已经收回或预计将要收回的款项 对已经发生劳务成本的补偿程度,分以下情况进行 会计处理:例13-20 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预计全部能 够得到补偿 ? 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 ? 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预计部分能 够得到补偿 ? 按预计能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 ? 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如果已经发生的 劳务成本预计全 部不能得到补偿 ? 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 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小结 ? (二)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分拆 应当分别不同的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 能够单独计量 应当分别核算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 (2)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 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 应当全部作为销售商品进行会计处理 例13-21 ? (三)特殊劳务收入的确认 企业提供的劳务种类繁多,而不同的劳务,其提供方 式以及收费方式各具特点。 企业提供的下列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 定的时点确认有关劳务收入: 具体内容详见教材P352 例13-22 四、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一)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内容 利息收入 使用费收入 ? (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条件 同时满足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计量 1.利息收入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 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金额。 无论利息如何支付,应分期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2.使用费收入 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 定。 例13-23 五、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CAS15 建造合同) 建造办公楼、一条公路、某段地铁等 (一)建造合同的特征及类型 1.建造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 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特征: 1)先有买主(即客户),后有标的(即资产),建造 或生产资产的造价在合同签订时就已经确定。 2)建造或生产资产的周期比较长,一般要跨越一个会 计年度,有的长达数年。 3)所建造的资产体积大、造价高。 4)建造合同一般为不可撤销合同。 2.建造合同的类型 固定造价合同: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 款的建造合同。 建造办公楼:合同总造价7000万元 建造一条公路:每公里400万元 成本加成合同: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 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 款的建造合同。 建造某段地铁: 以建造地铁的实际成本为基础,每公里加600万元; 或以建造地铁的实际成本为基础,加收8%计算 ? (二)建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 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1.合同分立 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 三项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2)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 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3)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2.合同合并 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 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2)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 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3)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3.追加资产的建造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 1)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 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2)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 款。 (三)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基本内容 1.合同收入 1)合同的初始收入:合同总金额 2)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2.合同成本 1)直接费用 2)间接费用 (四)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1.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是指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 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 计量。 4)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 够可靠地确定。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是指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 (1)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 计量。 合同完工进度可以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 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 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等方法确定。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例13-24 2.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 P360 第二节 利润 一、利润及其构成 (一)利润的概念及构成 利润 收入减去费用后的 净额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 的利得和损失 反映的是企业日常活动的业绩 反映的是企业非日常活动的业绩 (二)利润的三个层次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净利润 (P364) 1.营业利润 企业一定期间的日常活动取得的利润 2.利润总额 所得税前利润总额 3.净利润 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即: (三)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 企业取得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 项利得。 2.营业外支出 企业发生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 项损失。 P364-365 二、利润的结转与分配 (一)利润的结转 “本年利润”科目 1.期末,结转收入类科目余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等 贷:本年利润 2.期末,结转费用类科目余额: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等 3.年末,将“本年利润”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 分配利润” 例13-26 年度中间各月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填列 (二)利润的分配 可供分配的利润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3.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4.转作股本的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 细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例1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