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的几年里,我们发现P2P网贷平台以及银行信用卡中心解决“投诉问题”的方式出现了严重的偏差,甚至仅仅解决投诉者面临的问题并不是真正的解决,而要实际解决“投诉问题”并且纠正错误才是真正的解决了问题。
说实线P网贷平台以及银行信用卡中心在相关投诉网站上的投诉率并不低,而也就是因为P2P网贷行业以及银行信用卡中心面临着高投诉率的问题,就有“别有用心”之人提出这些投诉是金融消费者的“恶意投诉”,而却拿不出这些金融消费者“恶意投诉”的证据,但是恰恰就是这些“别有用心”之人说的“恶意投诉”之人却有完整的证据链来支撑自己投诉的是事实。
也许,在最近这几年里,P2P网贷平台受到了“强监管”的原因,这些P2P网贷平台以及信用卡中心都存在各种不同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如果按照我国法律条款来看的话,他们确实是存在违反法律,也就是这个原因的存在。
其实,高投诉率的平台并不意味什么,如果自身没有存在什么过错,那么这些P2P网贷平台为何惧怕金融消费者的投诉,除非这些P2P网贷平台以及相关的金融机构自身就存在问题,而面临高投诉率却一时无法解决自身面临的问题,所以才有人将这些备受残害的金融受害者的投诉“诬陷”成“恶意投诉”,试图用这样的方式来扭曲事实的真相,或者可以说他们想利用这点来改变舆论的方向。
主要的是,目前的借款人如果没有在特别的情况下,也不会去投诉,除非他们面临着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的侵害,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进行投诉,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们的投诉仅仅因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他们投诉的主要原因也是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们有什么错了?
知名媒体人徐亮认为,如果这些P2P网贷平台将这些投诉视为“恶意投诉”的话,我觉得他们就不仅仅存在涉嫌逃避法律责任了,而是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因为不管任何一个主体都会面临着各种存在的问题,而仅仅为了逃避自身存在的问题就扭曲事实的真相,那么这样的行为无非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了。
说句实话,如果这些投诉者投诉的问题这些P2P网贷平台以及银行信用卡中心本身不存在,那么这样的投诉有什么可怕的,况且说了,作为一个企业主体,所面临的问题是避免不了的,而如果真的存在这些问题的线P网贷平台应该积极地解决问题,而不是被投诉了才想起解决,这样不仅仅呈现出这些P2P网贷平台没有社会责任,而且还会认为他们在逃避责任。
主要的是,中国毕竟是一个法治社会,如果自己做了不承认的话,那么这些问题他们也是会迟早面对的,如果这些投诉是“恶意投诉”的话,那么他们面对的也将会是法律的制裁,而要想证实他们是“恶意投诉”其实也是非常的简单的,只要拿出真实的证据和相关的辅助证据来支持自己认为是“恶意投诉”的理论就行了,反而,如果没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论点”的话,那么我们只能说这是一种“恶意诽谤”行为。
如果是“诽谤”的话,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一:仅仅用嘴说出来,而且没有相关的证据支撑自己所说的,反而被“诽谤”一方却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
第二:躲在暗处当“键盘侠”,不管任何的文章或者任何的内容他们就一种方式评论,但是其评论同样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
第三:在相关媒体或自媒体发布文章,而文章的内容却没有相关的事实依据为主,也没有任何依据来支持自己所发布的文章真实性,更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不敢实名制,说什么都是自己想说什么就是什么,而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恶意诽谤”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