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医保卡可以通过网上、电话以及窗口进行余额查询。萍乡参保人可至萍乡市社保卡发放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萍乡医保卡发放进度和领取地点。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申请办理萍乡医保卡。
(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
1、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提供相关材料(居民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两张免冠照片等),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填写《参保居民个人信息登记表》。
2、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对参保居民的身份进行审核,确定家庭其他成员的参保情况,建立参保居民档案。
3、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将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信息录入到《居民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社区端)中,并对录入信息进行核对。
4、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将参保人员信息报送区医保中心,由医保中心将信息上传到居民医保信息管理系统。
从2015年2月1日开始,已领到社保卡参保人可以使用新的社保卡看病、购药,新卡一经使用,则原医保卡自动失效,新卡自动替代原医保卡;未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继续使用原医保卡看病、购药,原医保卡使用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各县区各类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社保卡由各县区人社局组织发放,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安源区人社局()、湘东区人社局()、芦溪县人社局()、上栗县人社局()、莲花县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