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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家长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定了!6月15日开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0 01:10:03    浏览次数:7
导读

  高新区户籍儿童招生报名网上信息采集时间将于6月15日开始,家长可在6月15日至6月21日登陆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政府网()通过点击“2020年高新区小学招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1.登陆网站点击“2020年高新区小学招生”后,请认真阅读《入学须知》、《系统操作说明》、《有关材料照片示例》。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线

  高新区户籍儿童招生报名网上信息采集时间将于6月15日开始,家长可在6月15日至6月21日登陆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政府网()通过点击“2020年高新区小学招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1.登陆网站点击“2020年高新区小学招生”后,请认真阅读《入学须知》、《系统操作说明》、《有关材料照片示例》。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线,如确有特殊情况错过网上报名或者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网上报名的,请及时联系学校。

  (2)学区内有常住户口、监护人有房产并长期实际居住。即户籍与房产在学区内,户籍迁移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含31日),以户口本记录的迁移时间为准。房产系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完全所有,房产登记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含31日),以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正式发票)为准。(备注:招生范围不包括学区内单位、商业用房、公建用房、公寓等)

  (4)电话咨询各招生学校(联系电线.我在高新区购买的公寓,若户口迁入到该公寓后,孩子能否在附近学校入学?

  答:学区的招生范围一般不包括学区内单位、商业用房、公寓、公建用房等,若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籍已迁入该公寓,且监护人有该公寓房产证并已实际入住,同时监护人双方能提供房产部门开具的在本市无其他住房的证明,则可以视当年附近学校招生情况而定。若附近学校招完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后仍有空余学位,则可以安排在该校入学;若该校无空余学位,则协调安排到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5.我们全家在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居住,孩子能不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所属的小学上学?

  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1.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无房(需提供房产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房产属于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2.祖孙三代同住且同在一个户口簿上,户籍及房产在学区内。

  (4)务工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提供由劳动部门备案的合法用工合同,劳动部门开具的“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单位缴纳“五险”的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要)、完税(或免税)凭证;以上材料须满一年。

  答:按照济南市教育局提出的“市级指导,县(区)为主体,积分量化,公平公正”的原则,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量化赋分办法,优先安排赋分较高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0.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所需的材料我基本上是齐全的,只是因为疏忽,我们夫妻双方都没有办理居住证,可以参加赋分吗?

  答:根据济南市教育局“零择校”、“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的相关规定,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建议家长先迁户籍到高新区,实现房产、户籍、长期居住三者一致,然后到对口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12. 我是外来务工人员,户口不在高新区,在高新区买房且实际入住了,今年我孩子能上我房子所在学区的学校吗?

  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是不划定学区的,您需要准备齐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材料,参加今年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量化赋分,根据赋分情况确定是否能被录取。

  13. 我在高新区购得房产一套,2020年9月1日以后交房,今年能否在该房产对口学校报名入学?

  答:根据济南市教育局“户籍与居住地相结合”的招生原则,期房业主子女不属于片区学校招生范围。对未能在招生报名前迁入户口并实际入住的期房业主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按照当地招生规定解决入学问题。待交房后实际入住并迁入户口后,在所在学区学校相应年级班额未满的前提下,监护人可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同意接收可办理转学。

  答: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入学没有固定学区,待招完房产、户籍、长期居住三者同时具备的适龄儿童后,根据本区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协调安排。监护人于6月30日至7月10日期间拨打教育科电线,协调安排。监护人需提供:(1)监护人双方身份证;(2)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高新区集体户口);(3)在高新区租房证明(正式租赁合同);(4)监护人双方在本市的无房证明(房产部门开具)。

  15.孩子户口及监护人房产在高新区并在此居住,孩子在其他区上小学,今年小学毕业,能否转回户籍所在地学校上初中?

  答:按照济南市小学升初中政策,小学对口直升初中,每个初中都有对口的一个或多个小学,原则上需要直升对口初中。若孩子需要转回户籍所在地初中,监护人需提供学区内户口、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到对口初中登记,若对口初中有空余学位可以办理转学。

  16.孩子户口及监护人房产在高新区并在此居住,孩子在其他区(或外省市)上学,若转回户籍所在地上学,怎样办理转学?

  答:监护人需提供学区内户口、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到对口学校登记,若对口学校相应年级有空余学位,学校可以办理转学;若对口学校相应年级无空余学位,由教体局协调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毕业年级一般不准办理转学。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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