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在姜楼镇上的自家理发店内,讲起了出事的情景。当时她在家照顾才4个多月的孩子,突然有人跑来告她“召强出事了”。她赶到鱼塘时见到丈夫时,他已经撒手人寰。村里人告诉她,召强的鱼竿碰到了高压线,被电死了。
“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后来派出所和供电所的人都来了,这时就有人说这根高压线的架设高度不够”。村民们帮忙把胡召强的尸体给收回了家。供电所的人来到她家,告诉她“这根高压线的高度确实不够,供电公司该怎么赔就怎么赔”。为了等供电所的处理结果,家里人没有把胡召强的尸体立即火化。
胡召强去世四、五天了,也没等到供电所来给他们处理,她们只得先火化了尸体。刚刚处理完丈夫的后事,供电所聘请的律师来告诉张明“没法直接给你一个赔偿,到法院起诉吧!”
张明知道事发当天姜楼派出所的民警拍了照片,鱼塘边上还安着监控,当时还测量了那根高压线米,于是张明想到派出所复制一些现场证据,但是没能办成。
本网记者来到姜楼派出所,试图查看资料也没看成。随后又来到国家电网惠民县分公司,该公司办公室人员以负责领导出去开会,拒绝了采访。
28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姜楼镇供电所的刘所长。刘所长说,这条线千伏的高压线,但是这段线路的产权属于附近的黄河网厂所有,并不属于供电企业。供电公司没有赔偿责任。刘所长还称当时胡召强是私自进入围栏内钓鱼的,自身也有一定的责任。
另据供电行业的业内人士的介绍,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非居民区10千伏导线的边线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