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有人写过这样一篇小说,题目是《洛基山的雪》描写一对新婚夫妇去洛基山滑雪度蜜月,不慎迷路被围困在荒无人烟的“雪域”,求救无门,无法返回。两人相依为命,互相鼓励,坚持到第三天时几乎饿昏了。丈夫便冒险去觅食,回来时高兴地说他猎到了一只野兔并已烤熟,自己却不小心被棕熊咬断了一只胳膊,妻子吃下了烤熟的野兔后恢复了体力,而丈夫却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去。不久,巡逻队救出了妻子,发现她吃的所谓“野兔”原来就是他丈夫的胳膊,是他自己用力砍下烤熟了给他爱妻吃的。妻子听后脸色刹时苍白无比,她想起了丈夫血淋淋的臂膀,似乎看见了他在锋锐的岩石上自戕的惨烈场面,她明白了,一切都明白了!
每个听这个故事的人都会忍不住热泪盈眶,我就是其中的一个。当我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听到这个人间旷古未闻的奇情绝爱时,我的泪水顿时像小河一样汹涌而出。因着这个故事,我忽然明白了耶稣所说的“吃我肉,喝我血”的深刻含义,原来这就是爱。
耶稣对犹太人说: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约6:48-51】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约6:54-57】
以前读这些经文时,我总觉得耶稣说的话太难理解,吃人肉,喝人血,这场面太过血腥了,不愿意细看,通常是读一下就过去。圣经记录说耶稣说了这话后,门徒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我有时候也像这些退去的门徒,不愿意去想主所说的苦难,想法行为和主错开。今天借着这个故事再次默想耶稣所说的这番话,才发觉主对我们的爱是如此深刻,主是真的把他的肉给我们吃,把血给我们喝,这份爱太沉重,也太珍贵了。这份爱让我们的灵魂颤抖。有人说,如果我们真的明白主的爱,我们会认真的生活,好好的爱主。保罗告白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他明白了主这份深刻的爱,也用自己的生命回应了这份爱。
我们明白主的爱时很感动,但人是善变的,走着走着可能会忘记这份爱,自己变得很枯干。感谢主,在最后的晚餐上设立了圣餐,让我们借着领圣餐的机会再一次默想这份血色的爱。当我们吃着手中的饼,让我们再一次想起耶稣的身体为了我们被掰开,他的血为我们而流,我们的生命因着吃主的肉喝主的血而存活,愿我们也能明白,这就是主向着我们的爱,愿我们常常默想这份爱去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