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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新年遭“首罚”:投顾收取客户礼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03 10:14:18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417
导读

  近日,广西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秦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你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南宁长湖路证券营业部执

  近日,广西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秦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你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南宁长湖路证券营业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向某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建议时无合理依据,且未提示投资风险;二是在2020年7月收受某投资者提供的礼金。”证监局称。

  对此,广西证监局决定对秦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秦婧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银柿财经记者注意到,秦婧在2011年3月9日以证券经纪人的身份加入申万宏源证券,于2012年1月30日离职,在2013年1月24日入职兴业证券,担任一般证券业务岗,于2014年4月23日离职,而后在2014年7月13日重新回到申万宏源证券,于2015年8月担任申万宏源证券投资咨询岗位。

  公开资料显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是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合并而成,公司注册资本535亿元,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投资控股集团。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8.91亿元,同比增长15.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09亿元,同比增长13.48%。

  记者注意到,这是申万宏源证券新年受到的第一份处罚,但是在近两年,申万宏源证券因违规频频遭到证监会点名。

  2021年4月14日,重庆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因申万宏源证券重庆分公司负责人王军在任职期间,存在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的行为,申万宏源证券未及时处置王军的兼职行为并向证监局报告,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合规管理不到位。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8月5日,青岛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原因是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证券营业部前经纪人的笔记本电脑通过青岛海尔路证券营业部无线网络进行证券交易委托,上述证券交易委托涉及其名下多名客户,营业部对此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实施管控。还有其在为客户办理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存在未填写签署日期及客户信用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协议签署、使用不当等情形。

  2021年11月24日,上海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原因是申万宏源证券在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在个别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在未事先取得投资者同意的情况下投资关联方承销的证券;二是未能将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和其他业务进行有效隔离;三是存在对不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同类资产采用不同估值方法的情形,且个别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未严格遵守公允估值原则,估值方法不合理。此外,公司个别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在相关债券已发生实质违约的情况下未及时调整估值,估值程序存在缺陷。

(责任编辑:马欣)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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