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高压断路器完好技术标准_电力/水利_工程科技_专业资料。鲍店煤矿企业标准 Q/BD/JJD-22-2009 高压断路器完好技术标准 编 制:边德政 审 核: 批 准: 2008-12-20发布 鲍店煤矿 发布 2009-01-1实施 高压断路
鲍店煤矿企业标准 Q/BD/JJD-22-2009 高压断路器完好技术标准 编 制:边德政 审 核: 批 准: 2008-12-20发布 鲍店煤矿 发布 2009-01-1实施 高压断路器完好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断路器完好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高压断路器 2 依据文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DL 402-91 ) 《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中国电力出版社 1991 版) 3 技术要求 3.1 资料要求 3.1.1 断路器上应有铭牌,并注明以下内容: a.制造厂的名称; b.断路器的型号、名称; c.额定电压(kV); d.额定电流(A); e.额定短路开断电流(kA,如必要可注明额定短路开断电流所对应的操作顺序); f.额定工作气压(MPa,对气体断路器而言); g.总质量和油质量(kg,六氟化硫断路器应标明气体质量); h.出厂编号; i.制造年月; j.标准雷电冲击耐压; k.额定热稳定时间; l.对六氟化硫断路器应提供其压力与温度的关系曲线 断路器的操动机构应有铭牌,并注明以下内容: a.制造厂的名称; b.操动机构的型号、名称; c.额定操作电压、气压、油压及电流的种类(直流或交流)和数值; d.质量(kg); e.出厂编号; f.制造年月。 3.1.3 断路器装有套管型电流互感器时,应在断路器的铭牌上或其他补充铭牌上标出电流互感器各分 接头的变流比、准确度、容量;断路器装有电压抽取装置时,应有一个补充铭牌,其上应标有二次电 压的数据。 3.1.4 断路器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书(包括出厂试验数据)、装箱单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3.2 一般结构要求 3.2.1 断路器的灭弧介质、绝缘介质以及操动机构的液压油和氮气应符合相应的标准或产品技术条 件的规定。 3.2.2 断路器接地金属外壳上应有防锈、导电性良好、直径不小于 12mm 的接地螺钉,接地点附近应 标以“接地”或其他接地符号。 3.2.3 操动机构上必须具有易于观察的表示断路器分、合位置的机械指示器。在断路器本体上也应 1 尽量具有这一装置。 3.2.4 产品接线端子应能承受所规定的静态拉力。静态安全系数为 3.2~3.5。 3.2.5 断路器的排逸孔或安全阀的设备应使排油或排气时不致引起电击穿,排出方向应考虑不危及 电气设备及人身安全。排逸孔应能防止异物进入。 3.2.6 断路器工作时处于高电压的各外露部分(绝缘子与其接触部分除外)应标以警告危险的字样、 符号或涂以红色。 3.2.7 同一型号的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的安装尺寸应统一,相同部件、易损件和备品备件应具有互 换性。 3.2.8 断路器应便于检修。当断路器的本体不能方便和可靠地起吊时,断路器应有供起重用的吊钩 或吊环。 3.2.9 断路器的二次回路(包括断路器附装的电流互感器和电压测量装置)应有与总接线板相连接的 导线和接线端子,且二次回路应以接地金属物或绝缘物与主回路隔 离。二次回路绝缘应能耐受 2000V 工频电压 1min。 3.2.10 当各相间的同期性要求未作特殊规定时,110~220kV 的合闸不同期性不应大于 10ms,分闸 不同期性不应大于 5ms;对 330kV 及以上的合闸不同期不应大于 5ms,分闸不同期不应大于 3ms。断 路器在其所规定的操作电压(液压、气压) 变化范围内应能保证所规定的同期性。制造厂应指明同相 各断口间的同期性要求。 3.2.11 各型断路器的合分时间应尽量接近于分闸时间。 3.3 其他要求 a.断路器的二次回路应能防止电磁感应。 b.制造厂在产品说明书中应提供绝缘件的介质损失角或泄漏电流的数值。 c.断路器的并联电容器应能耐受二倍最高相电压 2h,其绝缘水平应与断路器断口间的耐压水平相 同。耐压试验后应进行局部放电试验,在 1.1 倍最高电压下 应小于 100pC;在 1.1 倍最高相电压下 应小于 10pC; 并联电阻的热容量应满足制造和用户双方所商定的操作顺序的要求; 制造厂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指明并联电阻或并联电容的数值及其公差范围; 并联电阻的阻值在热容量试验后确定,其误差应不大于±5%。 d.六氟化硫类开关设备应由制造厂根据用户需要随产品配套提供六氟化硫气体回收装置、检漏仪、 微量水份含量测试仪器等装置。 3.4 合闸操作 动力式操动机构,当操作能源的电压或气压在规定的范围内时,应保证断路器可靠合闸(包括关 合额定关合电流),且关合后应能接着立即开断;在规定的最高值时,应能空载合闸而不产生异常现 象。 3.5 脱扣操作 3.5.1 由独立的直流或交流电源供电的分闸电磁铁合闸接触器,其可靠动作电压应为 65%~120%额 定值,低于 30%时不应产生吸合动作,但可靠分闸的电压应能调 整在 30%~65%之间;当装有多个分 别作用的脱扣器时,任一个脱扣器的缺陷皆 不应影响其他脱扣器的功能。 3.5.2 附装的失压脱扣器,其动作特性应符合规定。某些机构的失压脱扣器,应具有延时脱扣的性 能。在预定的时延终了前,若电压恢复到某一值,则脱扣器不得完成其动作,并回到初始位置。制造 2 厂应给出有关说明。 3.5.3 附装的过电流脱扣器,其额定电流规定为 5A,脱扣电流等级及其准确度与脱扣器配合适宜。 过电流延时脱扣器的延时应能调整,其延时最大整定值应不小于 1s;当整定 值为 0s 时,脱扣器的 动作时间应不大于 0.1s。 在特性曲线上与电流无关的部分,定限延时脱扣器的延时准确度应不超过± 0.5s;定限延时脱 扣器的延时准确度,在特性曲线上与电流有关的部分,以及不 定限延时脱扣器的延时准确度不规定 其标准数值。 定限延时脱扣器的特性曲线与电流无关部分的起点,应落在脱扣电流值的 250%~350%的范围内。 3.5.4 由电流互感器供电的附装过电流脱扣电磁铁,当其电路依靠分装的过电流继电器触点的动作 关合时,其脱扣电流应为 2.5A 及以上。 3.6 发热与绝缘要求 3.6.1 操动机构长期载流时各元件及附加设备(电加热器除外)在下列条件下长期通过电流的温升不 应超过 GB763《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中所规定的数值: a.电磁铁和失压脱扣器的线圈,当端子电压为最高电压时; b.电流互感器供电的过电流脱扣线 操动机构中短时载流工作的各元件附加设备当周围空气温度不高于+40℃ 时,在下列条件操 作完毕的瞬时测量的温升,不应超过规定的数值: a.若具有操作结束时能自动切断回路的装置,则在额定电压下连续操作 10 次,每次操作的间隔 时间不大于 2s。 b.若没有操作结束时能自动切断回路的装置,则在额定电压下通电 15s。 3.6.3 操动机构的控制、联动及信号电路各元件的绝缘要求,应符合规定。 3.6.4 操动机构的各种线圈(电动机绕组和接触器线圈除外)的匝间绝缘,应能承受 2.5~3.5 倍额 定电压的交流试验电压 1min。 3.6.5 电流互感器供电的脱扣线圈的热稳定要求,由产品技术条件指明。 3.7 操动机构的设计和结构要求 3.7.1 手力储能机构的手柄和单臂杠杆的长度应不大于 350mm,转动角度应不大于 150°;手轮直径 和双臂杠杆的长度应不大于 750mm,且转动角度应不大于 180°。 3.7.2 操动机构的操动工具运动方向应有明显的标志。 3.7.3 电磁机构应具有自由脱扣装置。 3.7.4 动力式操动机构应有供检修及调整用的手力合闸装置和手力脱扣装置或就地操作按钮。 3.7.5 操动机构箱及开关柜均应能防尘、防寒、防热、防潮、防火和防止异物进入。 3.7.6 户外操动机构的机构箱内应能装设闸刀和合闸熔丝。 3.7.7 操动机构应能装设不少于 12 对供控制、讯号及联动回路用的辅助触点,辅助线路能通过的 持续电流应不小于 10、25A,导线,辅助开关应能可靠地通过并切断控制回路的 电流。厂家应提供辅助开关与主断口触头间的配合时间。 3.7.8 断路器与其配用的隔离开关之间应有闭锁装置。 3.7.9 断路器及操动机构上的一切计量、控制元件和协作件都必须经由断路器的制造厂校验合格和 调整完善后方能装配出厂,制造厂应对这些元件的质量全面负责。 3.7.10 户外操动机构箱中应设有照明装置。 3 3.7.11 断路器的操动机构上应设有就地控制的手力机械分闸装置;有机构箱的操 动机构应能在不 取下或不打开箱门时,在箱外进行手力分闸操作。 3.7.12 断路器的操动机构本身应具有防跳跃性能和保证合分时间的能力。 3.7.13 断路器发生非全相的合闸或出现非全相运行时应由断路器本身的回路实现 保护性分闸。 3.7.14 断路器的操动机构箱中应设有适用于低温地区的自动投切的加热装置。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