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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13万买雷克萨斯 卖车时“净赚”40万!4S店赔惨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11 14:59:13    来源:快科技    作者:快科技    浏览次数:437
导读

女子花13万买雷克萨斯 卖车时“净赚”40万!4S店赔惨了

即便是泡水车,也能被维修店修理成“美女一手精品车”,普通消费者不具备二手车专业查勘知识的话,很容易就成为二手商家的“坑钱目标”,即便是品牌4S店,也不能完全信赖。

2月11日,据报道,2019年6月,昆山的曾女士在一家雷克萨斯4S店,花13万余元购买了一辆二手的雷克萨斯CT200h。

后来,临近年底,曾女士急需用钱,想要把车出售,结果在出售却被告知,车辆曾发生过重大事故,市场价值约为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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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曾女士彻底懵圈,因为在购车时,4S店在购车合同上载明,车辆没有结构性损伤,无涉水事故。曾女士质问4S店,对方坚称车辆没有发生过重大事故。

随后,曾女士将4S店起诉至法院,经查明,2017年,该车确实发生过重大事故。

保险记录显示,车辆当时可能是发生了严重追尾事故,前后都严重受损,前后换件维修金额高达14万余元,车辆的评估残值只有10.28万元。

因为维修金额,已经超过了车辆的残值,于是车辆被保险公司买了下了,向车主进行全损理赔,随后车辆流向了市场,被其它机构买下。

而这家雷克萨斯店,此前在保险系统上,没有查到车辆的出险和理赔记录,故认为车辆没有发生事故,但是法院人士表示,车辆的事故车况,稍微有些经验的维修人员都能够看出,4S店不能只凭保险记录就认定车辆无事故。

同时,这辆车的还有篡改里程表的嫌疑,这辆车在上一家4S店维修时,里程数7万多公里,但到了曾女士手上,就变成了6万多公里。

法院审理后认为,二手车交易中,二手车经营者负有调查、检查车辆的车况、性能、是否发生过重大事故等重要信息,并向消费者如实、完整告知的义务。

该4S店已构成对曾女士的欺诈,最终判决被告退还曾女士购车款134350元并赔偿403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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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雷克萨斯

责任编辑:若风

 
(文/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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