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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年首张罚单!金正大虚增收入200多亿元,实控人被罚十年市场禁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15 10:10:12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985
导读

  日前,证监会网站披露〔202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证券代码:00247

  日前,证监会网站披露〔202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证券代码:002470.SZ;证券简称:ST金正)财务造假等问题。

  据行政处罚书,金正大的违法事实包括: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在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方面,行政处罚书显示,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通过与其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外部单位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3亿元,虚增成本210.84亿元。

  此外,证监会认为,金正大公开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以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

  对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金正大及其实际控制人等八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755万元,同时对时为金正大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万连步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金正大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计国采取五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金正大财务部经理、财务中心总监唐勇采取三年市场禁入措施。

  银柿财经记者注意到,早在2021年5月21日,金正大就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彼时,中国证监会称,“金正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会调查完毕,我会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现将我会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责任编辑:马欣)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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