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商业与经济 » 正文

“一号罚单”出炉!虚增收入近231亿 “肥料大王”领10年市场禁入罚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15 10:11: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57
导读

  财联社2月14日讯,昔日“肥料大王”摊上大事了,今年证监会首张罚单出炉。  证监会官网日前披露了2022年“一号罚单”——

  财联社2月14日讯,昔日“肥料大王”摊上大事了,今年证监会首张罚单出炉。 

  证监会官网日前披露了2022年“一号罚单”——山东知名肥料企业金正大财务造假等问题遭到证监会处罚,时任董事长万连步被罚10年市场禁入。

  经查,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通过与其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外部单位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3亿元,虚增成本210.84亿元。证监会决定对金正大及其实际控制人等8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755万元,同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金正大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金正大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通过与其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外部单位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345.06万元,虚增成本2,108,384.8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98,960.18万元。 

  金正大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金正大未按规定披露其与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其与富朗(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诺泰尔(中国)化学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金正大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金正大作为出票人和承兑人,通过包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等四家银行向临沂凡高农资销售有限公司等7家参与前述虚构贸易业务的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累计金额102800万元;金正大通过领用虚假暂估入库的原材料和实际已盘亏的存货、虚构电费和人工费等方式虚构生产过程,虚增产成品254,412.84万元,并通过虚假出库过程,计入发出商品科目;金正大还将从诺贝丰虚假采购并暂估入库的65,302.33万元货物也计入发出商品科目,最终形成发出商品319,715.17万元。上述情况导致金正大《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存货319,715.1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181.26万元,虚增负债(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1,435.84万元。 

  综上,金正大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金正大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万连步决策前述虚构贸易业务、虚增发出商品等事项;知悉金正大与诺贝丰、富朗、诺泰尔之间真实的关联关系;参与决策金正大向诺贝丰划转非经营性资金;知悉金正大向部分参与虚构贸易业务的公司开具票据用于融资。此外,多位时任高管也负有责任。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金正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万连步给予警告,并处以24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2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20万元。 

  同日发布的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当事人万连步、李计国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万连步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李计国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唐勇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资料显示,金正大(ST金正,002470.SZ)成立于1998年,2010年9月在深交所上市,主营业务为复合肥、缓控释肥、硝基肥、水溶肥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金正大旗下复合肥的销量曾多年保持行业第一,公司实控人万连步也被誉为“肥料大王”。

(责任编辑:马欣)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31duo.com/news/show-3186986.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