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富厚街291号重庆市开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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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社保中心档案整理服务采购(20C00015)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0年6月24日
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事务所(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开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开州社保中心档案整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磋商供应商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级别为乙级或甲级。
2.注册地非重庆市且《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级别为乙级的磋商供应商,须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在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备案登记。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富厚街291号重庆市开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磋商地点: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富厚街291号重庆市开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