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将于2020年6月15日至24日在网上举办。根据《关于做好第127届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和贸易纠纷处理工作的通知》(会业字﹝2020﹞5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第127届广交会出口成交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保字﹝2020﹞26号)要求,现就做好第127届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在网上举办第127届广交会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和商务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做好网上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确保第127届广交会平稳有序开展,对稳住外贸基本盘有着重要意义。各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尽职尽责配合省交易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本届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各参展企业要提高贸易风险防范意识,降低贸易纠纷发生。
(一)各参展企业必须与省交易团签订《第127届广交会网上参展责任书》,保证企业在网上平台中的参展行为均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没有假冒专利或假冒注册商标等。一旦涉及知识产权纠纷,要积极配合大会和省交易团处理。
(二)各参展企业要通过学习《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法》等法律法规,了解知识产权保护基本法律知识。要针对企业自身及其产品特点,掌握维权和侵权防范重点。例如根据专利的保护要点及权利要求,加强特征对比;掌握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及期限。注意不得将国家名称、国旗等作为商标使用;尊重他人著作权,不得擅自使用、抄袭他人作品,注意检查产品或产品包装、宣传图册等容易发生侵权的地方。
(三)各参展企业要熟悉本届广交会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和贸易纠纷处理工作的规定(详见附件1、2),熟悉投诉处理的相关规定、流程、受理条件和处理方式等,积极配合大会和省交易团的工作。
(四)各参展企业要立即开展自查工作,不上传违规展品、非本企业展品,上传知识产权证书,开展自查时可以或附件3为基础作为自查重点。
1.参展企业在上传展品图片、视频或其他展示内容前要做好审核工作,上传后要经常检查,确保相关展品和展示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肖像权、企业名称等合法在先权利。同时要注意在云展厅、直播间中使用的字体、图片、音频、视频、第三方应用程序等均要有合法来源或授权,确保自己可以合法将其用于商业用途。
2.不要上传非本企业的展品及其相关的展示内容。特别是无自建工厂的外贸类参展企业要加强对展品的核查,对于工厂直接提供的展品要注意检查是否有知识产权或相关授权,确保展示内容不侵权。
3.参展企业应对上传的图片、视频等信息主动采取加水印、加LOGO等方式防盗图、抄袭等;同时上传本企业的知识产权证书,如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证书等。
(五)各参展企业要完善合同条款。参展企业在与客商进行交易时,应签订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的书面合同,明确标的物的质量、数量、价款、交货方式等信息,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争议。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建议参展企业在合同中对不可抗力的情形、争议处理方式等问题做出明确约定,并尽量购买相关保险,用足用好风险规避工具,提升自身的风险应对能力。要树立证据意识,与客户协商解决问题尽量通过方便记录保存的形式进行沟通,积极收集、保存开展对外贸易过程中的各项往来文件。
本届广交会首次在网上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和贸易纠纷处理工作将面临不同于线下展会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市商务局要切实发挥交易分团的职责,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与贸易纠纷处理工作,主动对接并会同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所属企业展前动员、展中监管以及展后教育等各项工作,从源头上遏制侵权行为、防范贸易纠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积极配合、协助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一)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对参展企业特别是首次参展企业进行商标法、专利法等基础知识的普法宣传,指导参展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为所属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梳理和评估合同,提醒企业修改完善合同中的不可抗力、争议解决等条款,做好不可抗力证据收集及告知工作,指导企业与合同相对人进行协商,协助企业合法合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严格依法依规。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广交会知识产权、贸易纠纷处理相关规定。提醒有涉嫌侵权和贸易纠纷记录的企业,避免再次涉嫌侵权或涉入贸易纠纷,督促已达成贸易纠纷和解协议的企业积极履行有关约定。
(三)加强风险排查。要对所属参展企业对拟参展展品涉及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和假冒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