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仁儒通讯员石佑胜报道:8日,广水法院执结一起积压两年之久的“名人”借款纠纷案,将钱归还原告李某。
1997年,张某向原告李某借款10000元,并立下借据,约定于1998年6月24日前还清。逾期后,被告张某未予偿还。2001年2月,被告张某之妻闵某重新向李某写下欠据一张,并署上自己的姓名,张某也署上了名。此后,原告李某多次向两被告催要无果,李某于2002年9月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追偿两被告所欠的10000元。广水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审判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张某、闵某在2002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李某借款6000元,余款原告李某自愿放弃。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张某自恃是“知名人士”,在广水市“很有影响”,别人奈何不了他。因此,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款,致使该案一直执行无果。
11月7日,广水法院执行局顶住压力,排除干扰,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敦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执行人张某总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履行。后经执行人员调查得知,张某并非无履行能力,而是有意逃避债务。为此,执行局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强制措施。在将被执行人依法拘留并送往看守所途中,张某这才发现法院是动真格的,马上改变了态度,立即与家人联系,半小时后,6000元执行款全部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