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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三峰中药饮片公司制售不合格中药材被罚25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7 14:34:5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637
导读

  中国网财经3月16日讯 安徽省药监局最新的行政处罚通报指出,亳州三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涉嫌制售不合格中药材,违反了《中华人

  中国网财经3月16日讯 安徽省药监局最新的行政处罚通报指出,亳州三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涉嫌制售不合格中药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2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8万余元。

  

  安徽省药监局9日发布的行政处罚通报指出,2021年11月01日,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1﹞416号),哈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书(报告书编号:2021LC0058),检品名称:通草(批号:200801)生产单位:亳州三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检验结果:【检查】总灰分项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应不得过8.0%;检验结果:16.8%)。

  安徽省药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正本)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本)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亳州三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处以:

  1.没收违法所得肆万捌仟贰佰零壹角陆分(48200.16元);

  2.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93453.60元)2.5倍的罚款(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计拾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罚没款共计贰拾玖万捌仟贰佰零壹角陆分(298200.16元);3.没收该批不合格产品库存通草(批号:200801)37kg和召回通草(批号:200801)107.5kg。

  资料显示,亳州三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19日,张小峰持股33.3%,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海峰为持股33.4%的大股东。

(责任编辑:魏京婷)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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