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商业与经济 » 正文

通过创业促进就业 重庆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若干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9 11:18:23    浏览次数:13
导读

  “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推进会举行。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伊永军 摄(资料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6月27日11时30分讯(记者 伊永军)为鼓励重庆高校毕业生通过创业扩大就业,结合重庆实际,市科技局会同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

  “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推进会举行。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伊永军 摄(资料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6月27日11时30分讯(记者 伊永军)为鼓励重庆高校毕业生通过创业扩大就业,结合重庆实际,市科技局会同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

  支持高校毕业生利用专业知识通过互联网平台承接创意设计、数据分析、软件开发等“新三线”相关项目或业务,注册成为服务商或公司实现创业就业;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成为互联网平台创新创业的生力军。

  对新增创业主体较多、带动创业就业效果显著的互联网平台,优先给予市级相关专项支持,增强大数据智能化专业服务功能,提升创新创业支撑能力。

  支持高校毕业生入驻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平台,注册科技企业、文创企业、农业企业等实现创业就业;鼓励各类孵化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不低于10%的免费工位,提供项目辅导、工商注册、知识产权保护、财务管理等全方位创业服务。

  探索将孵化平台纳入科技创新券的资源共享券接券机构范围,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提供科技服务,成功孵化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成为科技型企业后,按规定兑付科技创新券。对符合中小微企业条件的孵化平台吸纳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孵化平台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重庆市与知名院校开展技术创新合作专项行动第二批项目签约。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文科 摄(资料图)

  支持高校毕业生利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新型(高端)研发机构等科研平台的科技成果,开展成果转化、市场推广、技术服务等创新创业活动。

  鼓励全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相关工作,扩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招收规模,其劳务费和有关社保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支出。支持乡、镇、村农技服务站(点)设立科技特派员助理、农业培训助理、电子商务助理、无人机植保员、农业技术服务员等工作岗位。对科研平台提供见习岗位的按规定给予科研平台见习补贴。

  创业项目拉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建立市级“大学生创意和创业项目库”,通过行业和社会组织征集企业技术需求,整合科研院所、高校优秀创新成果,优化需求和成果,形成适合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项目;通过高校和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建立大学生“创意银行”,征集、遴选、储存大学生的创业金点子、好创意,通过项目孵化和帮扶服务,将创意培育为创业项目。鼓励以此类项目为主的创业团队按双方协议为项目提供方提供一定的创业股份。

  建立“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选聘2000名“创新导师”和2000名“创业导师”。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面向大数据、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遴选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科研人员作为创新导师,对创业团队给予创新指导和技术支持;遴选一批具有创业热情、资源丰富、擅长创业孵化的成功企业家、创业达人、天使投资人等作为创业导师,给予创业团队发展方向把控、创业领域拓展、管理经验输入、社会资源对接等帮扶。

  每位创新导师、创业导师结对帮扶3个创业群体,进行创新创业辅导。对优秀的创新创业导师授予“重庆市优秀创新创业导师”称号;根据其帮扶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绩效情况,对其以从事的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申报市级相关科研项目,给予优先支持;优先推荐优秀创新创业导师所属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

  鼓励高校毕业生利用专业知识积极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结对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群众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学群共创;充分利用成功创业校友经验、资源、资金优势和母校情节,结对在校大学生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实现校友共创。对优秀创业团队授予“优秀高校毕业生共创团队荣誉称号”;对帮扶在校大学生创业的校友,高校给予“优秀校友荣誉称号”。

  第三届全国“互联网+”快递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在重庆邮电大学举行。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文科 摄(资料图)

  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机构通过课堂教学、在线培训、创业实训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技能、创业就业指导和创业培训等服务,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支持环大学创新生态圈、企事业单位、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科研项目为高校毕业生设立创业就业见习岗位,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实战能力。

  支持高校大学生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创新创业竞赛,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和链接各类社会资源能力;引导创投基金为赛事优秀项目提供金融服务。

  对市级及以上的获奖创业团队在企业注册后,提供创业担保贷款、重庆市种子投资基金等金融政策支持。对获国家级奖且已成立科技型企业的高校大学生项目,给予2万元科技创新券支持。

  依托现有高校种子基金和高校所在区县种子基金,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资金支持,帮扶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

  根据高校毕业生创业素质和项目质量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建立健全股权退出机制。

  在创业高校毕业生中评选年度“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明星”,组织明星团队在环大学创新生态圈、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广泛宣讲,充分发挥优秀创新创业团队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激发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激情,将创业意识转变为创业实际行动,带动高校学生群体实现创业。

  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信用管理,享受政策资助应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对存在伪造数据资料、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将纳入科研失信行为管理。同时,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失败包容机制,对首次正常创业失败的高校大学生,经评估后创业信用不予核减。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 报料微信:hualongbaoliao,报料。)

  “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推进会举行。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伊永军 摄(资料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6月27日11时30分讯(记者 伊永军)为鼓励重庆高校毕业生通过创业扩大就业,结合重庆实际,市科技局会同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

  支持高校毕业生利用专业知识通过互联网平台承接创意设计、数据分析、软件开发等“新三线”相关项目或业务,注册成为服务商或公司实现创业就业;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成为互联网平台创新创业的生力军。

  对新增创业主体较多、带动创业就业效果显著的互联网平台,优先给予市级相关专项支持,增强大数据智能化专业服务功能,提升创新创业支撑能力。

  支持高校毕业生入驻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平台,注册科技企业、文创企业、农业企业等实现创业就业;鼓励各类孵化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不低于10%的免费工位,提供项目辅导、工商注册、知识产权保护、财务管理等全方位创业服务。

  探索将孵化平台纳入科技创新券的资源共享券接券机构范围,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提供科技服务,成功孵化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成为科技型企业后,按规定兑付科技创新券。对符合中小微企业条件的孵化平台吸纳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孵化平台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重庆市与知名院校开展技术创新合作专项行动第二批项目签约。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文科 摄(资料图)

  支持高校毕业生利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新型(高端)研发机构等科研平台的科技成果,开展成果转化、市场推广、技术服务等创新创业活动。

  鼓励全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相关工作,扩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招收规模,其劳务费和有关社保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支出。支持乡、镇、村农技服务站(点)设立科技特派员助理、农业培训助理、电子商务助理、无人机植保员、农业技术服务员等工作岗位。对科研平台提供见习岗位的按规定给予科研平台见习补贴。

  创业项目拉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建立市级“大学生创意和创业项目库”,通过行业和社会组织征集企业技术需求,整合科研院所、高校优秀创新成果,优化需求和成果,形成适合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项目;通过高校和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建立大学生“创意银行”,征集、遴选、储存大学生的创业金点子、好创意,通过项目孵化和帮扶服务,将创意培育为创业项目。鼓励以此类项目为主的创业团队按双方协议为项目提供方提供一定的创业股份。

  建立“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选聘2000名“创新导师”和2000名“创业导师”。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面向大数据、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遴选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科研人员作为创新导师,对创业团队给予创新指导和技术支持;遴选一批具有创业热情、资源丰富、擅长创业孵化的成功企业家、创业达人、天使投资人等作为创业导师,给予创业团队发展方向把控、创业领域拓展、管理经验输入、社会资源对接等帮扶。

  每位创新导师、创业导师结对帮扶3个创业群体,进行创新创业辅导。对优秀的创新创业导师授予“重庆市优秀创新创业导师”称号;根据其帮扶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绩效情况,对其以从事的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申报市级相关科研项目,给予优先支持;优先推荐优秀创新创业导师所属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

  鼓励高校毕业生利用专业知识积极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结对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群众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学群共创;充分利用成功创业校友经验、资源、资金优势和母校情节,结对在校大学生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实现校友共创。对优秀创业团队授予“优秀高校毕业生共创团队荣誉称号”;对帮扶在校大学生创业的校友,高校给予“优秀校友荣誉称号”。

  第三届全国“互联网+”快递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在重庆邮电大学举行。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文科 摄(资料图)

  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机构通过课堂教学、在线培训、创业实训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技能、创业就业指导和创业培训等服务,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支持环大学创新生态圈、企事业单位、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科研项目为高校毕业生设立创业就业见习岗位,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实战能力。

  支持高校大学生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创新创业竞赛,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和链接各类社会资源能力;引导创投基金为赛事优秀项目提供金融服务。

  对市级及以上的获奖创业团队在企业注册后,提供创业担保贷款、重庆市种子投资基金等金融政策支持。对获国家级奖且已成立科技型企业的高校大学生项目,给予2万元科技创新券支持。

  依托现有高校种子基金和高校所在区县种子基金,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资金支持,帮扶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

  根据高校毕业生创业素质和项目质量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建立健全股权退出机制。

  在创业高校毕业生中评选年度“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明星”,组织明星团队在环大学创新生态圈、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广泛宣讲,充分发挥优秀创新创业团队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激发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激情,将创业意识转变为创业实际行动,带动高校学生群体实现创业。

  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信用管理,享受政策资助应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对存在伪造数据资料、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将纳入科研失信行为管理。同时,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失败包容机制,对首次正常创业失败的高校大学生,经评估后创业信用不予核减。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 报料微信:hualongbaoliao,报料。)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新重庆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

  华龙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最佳浏览环境:分辨率1024*768以上,浏览器版本IE8以上)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106号10栋移动新媒体产业大厦 邮编:401121 广告招商 传真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31duo.com/news/show-336510.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