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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神秘支付平台背后竟有上百个涉嫌套路贷的App!超21万人受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9 11:19:19    浏览次数:16
导读

  今年2月,江苏张家港的市民顾女士急需用钱,所以在网上贷了一笔钱,但是在顾女士拿到贷款的时候,她觉得自己被骗了,于是报了警。  受害人 顾女士:网上找了一个贷款的软件(App),叫“有米有品”,当时就填了自己的信息和银行卡的账号。它有预期贷款多少钱,我输了3000元之后,1650元马上就到我填的银行卡账户上面

  今年2月,江苏张家港的市民顾女士急需用钱,所以在网上贷了一笔钱,但是在顾女士拿到贷款的时候,她觉得自己被骗了,于是报了警。

  受害人 顾女士:网上找了一个贷款的软件(App),叫“有米有品”,当时就填了自己的信息和银行卡的账号。它有预期贷款多少钱,我输了3000元之后,1650元马上就到我填的银行卡账户上面了。

  贷款的工作人员表示,1300多元是服务费,所以顾女士到手只有1650元,当顾女士觉得收费太高,想提前还钱时,却怎么也还不了。

  受害人 顾女士:App贷款期限是5天,我就想提前还钱,但是还不了,就生成了一笔违约金,每天要300元违约金。

  江苏张家港市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 蔡浩:只要他们风控一旦审核,通过受害人是可以放款的目标对象,不需要经过受害人点击申请贷款这个步骤,直接就把贷款转账打到受害人的绑定银行卡内,这叫强制放款。另外一个情况就是,他们这个贷款App过一段时间会主动下架,受害人没有办法正常还款。

  贷款被骗的顾女士不仅还不了钱,而且每天还要支付所谓的违约金,如果拒绝支付违约金,对方就会不停地打电话、发短信催款,并且还进行言语威胁。警方根据线索调查发现,顾女士是进入了一个套路贷的骗局,通过进一步侦查后,一个所谓的第四方支付平台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江苏张家港市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 蔡浩:App肯定要有主人,所谓的金主,金主负责App的贷款资金筹措,另外一个制作贷款App,他制作好这个App以后,需要推广出去,也就是推到所谓的目标客户手里。

  通过调查这款App的推广团队,警方发现,包括“有米有品”在内的上百个涉嫌套路贷的贷款App,都在一个名叫“火牛”的第四方支付平台上。

  江苏张家港市公安局塘桥派出所副所长 左超:本案中的“火牛”第四方支付平台,实际上是一个虚拟币交易平台。所谓的第四方支付,是通过多种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银行及其他服务的这些服务机构完成综合支付,本案中“火牛”平台操控的第四方支付,实际是未取得法定支付业务许可、非法从事支付业务结算的无证机构。

  警方查明,“火牛”平台是由王某等四人创办,他们分工明确,有专门负责收放贷款的,有专门负责贷款催债的,还有专门负责App推广的,而且内部还使用抢单模式。

  江苏张家港市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 蔡浩:贷款App一旦有客户贷款下单的记录,通过接口以后,就在虚拟币平台里面生成了一笔订单,订单内部的工作人员发现订单以后,他们互相抢单,谁抢到这笔单子,就通过自己掌握的内部工作人员掌握的银行卡,把钱打给受害人,就是贷款人。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平台的内部运营还使用了区块链的技术,用虚拟货币“火牛币”进行结算,以此躲避资金追查。

  江苏张家港市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 蔡浩:最后结算的时候是虚拟币平台跟贷款App的金主结算,就以账户里面有多少个“火牛币”,一比一地跟人民币结算。

  通过两个多月的侦查,张家港警方基本掌握了“火牛”第四方支付平台的组织构架等核心线索,并迅速展开了对所有涉案犯罪嫌疑人的抓捕行动。

  4月28日,张家港警方组织116名警力分赴广东、广西、四川、浙江开展同步收网行动。抓获涉案人员72人,查扣作案用电脑41台,涉案资金4.8亿余元。

  此次打击行动,实现了从App金主、第四方支付平台、App开发人员、App推广人员的全链条打击。截至案发,在“火牛”第四方支付平台内注册的App商户超100家,放款记录超过20万条,涉及的网络贷款诈骗受害者超过21万余人。平台按照1%-1.5%对每笔往来资金收取手续费,经初步统计,该平台已累计敛财9000余万元。主犯王某之前是名校计算机专业毕业的高材生,之前就掌握了开发第四方平台这个技术。

  江苏张家港市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 蔡浩:发现人家拿了他们这些开发的技术出去赚了钱,而且挣了大钱,然后他们辞掉了其实在我们看来工资相当高的工作,自己出来开发了“火牛”平台。

  不法分子对外多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不法分子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记住,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资金紧张,尽量通过银行或者亲友借款,尽量避免向一些小贷公司或者专门从事高利贷放贷的个人借款。

  实施“套路贷”骗局的不法分子一般对外多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生意,但实质无金融资质。因此,在进行借款前,借款人一定要上网查询相关公司的资料,看其是否正规。

  签字之前应当仔细看清楚,写的和说的要保持一致,借多少写多少,利息是多少写多少。凡是口头打包票却不肯写进合同的,绝不签名。

  借款人在签订合同时,要警惕到手现金“打折”、高额罚息、利滚利等霸王条款,避免让借款呈“滚雪球”式的发展,更要避免自己掉入“套路贷”的陷阱中。要仔细阅读内容,空白格一定要填写清楚或者划去,不要给对方以伪造、篡改、增添的可乘之机。不要听信出借人的花言巧语,不签、不写不实的材料。

  尤其是现金往来,记得拍照、录制视频或者到有视频监控的地方操作,也可以多找几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归还本金或者支付利息一定要汇入双方书面确认的账户,以现金方式交付的要求出具收条。

  发现被“套路贷”后,要毫不犹豫地立即止损、报警,并向亲朋好友广而告之,同时注意做好对对方暴力恐吓、骚扰滋事等讨债行为的防范和取证。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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