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如果限牌,首先要经过三大程序,这一套走下来,至少需要半年的时间。”刘克希说,以南京为例,如果限牌,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主体应为南京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其他政府部门不能代表政府。公开征求意见时,征求意见的内容应是单一的,应只对机动车保有量进行意见征求,不应把限号、拥堵费等几十种情形放在一起公告。
刘克希说,立法法修改后,其他城市要限牌更是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他表示,限制买车或上牌,属“减损权利”行为,没法律法规依据,已在法律明令禁止之列。立法法修改后,各地没再出台限牌措施。
刘克希认为,未来10年、20年,甚至更久,南京也不会限牌。“立法法规定的‘不得减损权利’和江苏省地方性法规规定的‘三大公开程序’,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短期内修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刘克希还指出,政府限牌必须提前30天公告,“设想一下,30天内,市民会把可买可不买的车都买了,最后原本不会拥堵的地方也会变堵了,局面将不堪设想。”
根据2004年实施的《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刘克希表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都无权决定拍卖车牌收费,因为有偿竞拍车牌没有法律依据,违反行政许可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