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市管理,合理配置政府公共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功能,更好地服务群众,切实解决蜀锦路(酒厂)、城北水果批发点、满银路西段(法院)、大礼堂门口蔬菜批发点“以路为市”的现状,特对垭口果蔬批发市场的摊位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共设立门面27个、摊位99个。其中:水果门市20个、干杂门市2个、卤肉、凉菜门市2个、其它门面3个;蔬菜批发摊20个、蔬菜零售摊30个、水果零售摊19个、水产摊8个、肉摊6个、豆类摊6个。
3、蔬菜、水果、豆类零摊位及蔬菜批发摊位每月80元/个,卫生费每月20元∕个,全年合计1200元∕个。
1、蜀锦路(酒厂)、城北水果批发点、满银路西段(法院)、大礼堂门口蔬菜批发点原来由城管部门委托第三方管理且已收过摊位费的经营户,报名时须出具收取2017年摊位费用的票据,(已在大礼堂农贸市场、城南小区临时辅助市场、城北农贸市场解决过摊位和解决后将摊位转让给他人的不再给予报名)。
2、蜀锦路(酒厂)、城北水果批发点、满银路西段(法院)、大礼堂门口蔬菜批发“以路为市”经营的零摊户。
1、符合报名条件者,由本人持原有摊位收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会东县博润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垭口果蔬批发市场即二建司内)报名。
2、报名时门面、肉类摊、水产类摊缴纳报名押金1500元,零摊缴纳报名押金500元。报名符合条件者须参加摇号,摇号摇中者押金直接转为摊位租赁费,摇号未摇中者退还押金。
(一)在县规建局、县公证处、鲹鱼河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通过摇号确定摊位租赁者。先摇号确定蜀锦路(酒厂)、城北水果批发、满银路西段(法院)、大礼堂门口蔬菜批发点原来由城管部门委托第三方管理且已收过摊位费的个体经营户的摊位;再对蜀锦路(酒厂)、城北水果批发、满银路西段(法院)、大礼堂门口蔬菜批发点未收费经营户摇号确定剩余摊位。
(二)每户仅限申请一个摊位,承租后在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得转租,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类别,否则取消其租赁资格。
(一)、承租人必须在7日内与管理部门签订摊位租赁协议,在一个月内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姓名与报名姓名一致。协议签订后个体工商户必须做到人、证、照三相符,持证挂牌上岗,只限本人经营,严禁转租、转包、转让,一经发现将收回摊位租赁使用权,另行发包,扣缴全部租金和押金。
(三)、垭口果蔬批发市场摊位须按划定的经营种类经营,必须在自己租赁的摊位内经营,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