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职消防员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或补充到消防救援队伍中从事灭火救援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工作单位为日照各区县消防救援站。
2、执勤消防车驾驶员:主要负责执勤消防车操作、驾驶及车辆固定灭火救援设备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森林专职消防员指主要从事森林火灾防控,同时兼顾洪涝、地震、地质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任务,根据实际需要参与常规灭火救援任务的人员。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对象为十八周岁以上二十四周岁以下,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持有B2类以上车型有效驾驶证并具备熟练驾驶能力以及其他拥有消防相关专业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有专职消防工作经验人员和消防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优先录用;
1、 新招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300元/月人,试用期满后工资约为5000元/月人(含五险一金), 每年递增工资,并严格落实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休假8天的标准,对未及时安排休假的专职消防员,按照80元/天人的标准发放未休假补助(最高补助4天)。同时,与招收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签定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