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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成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这些事项有调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30 08:36:59    浏览次数:11
导读

  人民网成都6月12日电6月12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将调整期房、现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属地化办理的规定。  期房、现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调整为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和所购房屋作抵押相结合的担保方式,不再由担

  人民网成都6月12日电6月12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将调整期房、现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属地化办理的规定。

  期房、现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调整为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和所购房屋作抵押相结合的担保方式,不再由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不再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相关手续。

  申请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买卖双方可自主选择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服务大厅或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申请办理。取消“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域的受托银行提供资料”的规定。

  上述事项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以贷款受理时间为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再交易住房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公积金〔2016〕54号)同时废止。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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