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姚江镇霞浦村霞山自然村的村民,我村村民郭某某有一处地基是2009年批下来的,一直是山林面貌至2021年都未建任何基础。法律规定,宅基地批下来后是有有效期的,超过三年未建,就要重新申请。现在郭某某在没有重新审批和公示过的情况下直接造房,他在造房期间对山地树林进行了大面积挖掘,破坏面积达到1300多平方,并建围墙圈地,造路,望领导核查。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留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1月2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大队林业执法、地环站、姚江镇政府、镇林业站、镇自然资源所、村干部等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踏勘,认定存在破坏林地问题,对当事人进行了笔录询问,现已立案调查。另外农村宅基地批文未由村经济合作社提出申请注销前依然有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经办人:孟津羽电线姚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1月29日
感谢领导回复,感谢相关部门对郭某良破坏山林进行的调查和处理。但就此事中郭叶良在上林上筑起的墙体,已经远远超出房子面积120平围墙四至的范围,且严重影响围墙脚下自留耕地的光照和农作物的生长环境。望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合理公正的做出处理,予以拆除墙体,不仅保护山林,也保护山脚下农民的自留耕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