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通州、顺义等地在香蕉外包装及库房环境中检出阳性,给消费者带来很大风险。为降低进口水果疫情传播的风险,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现公告如下:
2.各市场主体对已购进的进口水果,立即进行全面自查,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具备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消毒证明等资料),实现进口水果全程追溯。自查情况报属地市场监管所备案后,销售完毕后不再购进。销售时必须分区销售,每天对环境进行消杀。
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进口水果管控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对进口水果营销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市场主体不按上述要求经营的,请拨打进行举报,共同筑牢疫情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