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7岁的赵某和47岁的杨某都是西岗镇某村的农家妇女,近日因行诈骗,二人被公安机关拘留10日。
说来赵某的3个子女都已成家立业了,本没有什么负担,只是她要照顾一个80多岁的婆婆,于是平时就到附近的鞭炮厂干活,挣点零花钱。杨某家里有两个孩子,大孩子已结婚了,二孩子还在上学,花钱的地方多,杨某的丈夫干建筑,家庭生活不算富裕,杨某也不肯闲着,和赵某一起在附近的鞭炮厂干活。可是,前段时间鞭炮厂整顿停业了,二人在家闲着没法挣钱,心里都很着急。
过了一段时间后,杨某想出了一个点子:到集市上卖小首饰,本不大,利还好。于是她跑到赵某家中商量,赵某很相信她,于是就答应了。两个人就筹备货源,买了很多小首饰,基本上是两元钱一个的那种。后赶集去卖,但西岗集小,她二人就去赶龙阳集。到了集上,两人想了个点子,以抓阄的形式,再找几个托,托抓阄时,阄上就写着:项链一个或戒指一个等等,赶集的人围着看热闹,有些老年人,没文化,一看别人抓阄次次都很准,心里也想试试。就这样,赶一个集她们二人都能赚几十元或几百元。
9月14日上午,赵某和杨某又来赶龙阳集,以同样的方式卖了几件饰品。这时,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早在一边看了半天了,见有人抓阄居然抓着了项链,于是她也拿钱抓阄,结果什么也没抓着。杨某告诉老太太,这条项链价值300元,是铂金的。老太太曾听别人说买一条要上千元,心想,手气不好抓不着阄,就干脆拿钱买下这条项链。买下这条项链后,老太太让一个熟人看看她买的项链值不值,被人看出是假的,于是,老太太气愤地到龙阳派出所报了案。
赵某、杨某来到拘留所后,经过管教民警的教育,二人认识到了她们的违法行为,二人保证出拘留所后,不再做违法的事,即便生活需要,也要找个稳当的活干,也不能再去非法的鞭炮厂工作,因为那也是违法的。(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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