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6月以总价3,511,125元一次性向佛山南海区龙光骏辉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佛山龙光玖里江湾(濠弘苑)3栋402房,后来发现他们有违规收取电商费(合同外收费)共5万元,所以我们申请退房。经过市长热线日双方同意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于12月20日完成所有撤销备案流程。2022年1月,佛山龙光公司同意办理退款并完成所有相关退款和公司领导签字流程。他们的财务告诉我们15天应该获得退款并到账,后来他们又改口说要30天才能到账,到后来直接就说公司没有资金。龙光是一家大型上市房地产公司,在佛山的楼盘一直都卖的很好,经营状况和回款也是正常的,却一直恶意拖欠我们的退房款。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严肃惩办龙光不履行合同以及诚信的经营行为,马上退还我们的退房款,维护消费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