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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7月1日起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工作试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1 08:16:49    浏览次数:9
导读

  记者从福建省政府新闻办3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月1日起,厦门海关等10个海关将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改革试点。  近年来,福建省跨境电商快速发展。2015年,福州、平潭获批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含江苏昆山仅3个城市获批),成为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试点城市;自2018年开始,厦门、福州

  记者从福建省政府新闻办3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月1日起,厦门海关等10个海关将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改革试点。

  近年来,福建省跨境电商快速发展。2015年,福州、平潭获批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全国含江苏昆山仅3个城市获批),成为全国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试点城市;自2018年开始,厦门、福州、泉州、漳州、莆田、龙岩等6个城市先后获批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据海关统计,2019年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达25.53亿元,同比增长89.21%。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传统外贸出口大幅回落,但跨境电商却逆势增长,1至5月份跨境电商1210保税、9610零售进出口达33.68亿元,同比增长近4.9倍;8639邮快件进出口8.51亿元,实现净增长,为全省外贸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跨境电商作为对外贸易的一种新业态、新模式,已成为促进福建省外贸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福建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德培表示,近年来,福建省商务厅主要在完善扶持政策、突出对台特色、发展丝路电商、布局海外仓等4个方面积极推进跨境电商发展,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以来,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实体经济和外贸环境带来的冲击影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商务部、海关总署聚力“六稳”“六保”,着力求新求变,新批设立46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在10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工作试点,引导多元投入建设海外仓,鼓励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助力外贸回稳提质,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重要支撑。

  “海关试点跨境电商B2B出口新模式是我国跨境电商B2B监管改革必然要求,该模式回应了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诉求,为商务、财政、税务、外汇等部门配套支持措施提供了支点,有利于疫情期间广交会、进博会等重大展会线上交易的货物享受新模式的通关便利,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海关对跨境电商业务的统计工作。”厦门海关副关长、党委委员、二级关务监督张冬冬说。新模式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福建省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全省外贸的质量和水平。厦门海关将主动协调省商务厅、厦门市商务局,建立跨境电商B2B出口联系配合机制,研究配套支持措施,积极培育跨境电商外贸新业态发展,切实发挥该项工作对抗击疫情、稳外贸、保就业、扩大出口的积极作用。

  刘德培表示,下一步,福建省将以此次跨境电商出口监管工作试点为契机,进一步整合商务、税务、外汇、金融、信保等政策资源,加大对公共服务平台、监管场所设施、海空铁联运通道、海外仓网点等基础建设的支持,积极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生态环境,推动福建省跨境电商做大做强,为实现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关键词: b2b市场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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