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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印良品因标注“此商品恕不退换”被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30 14:58:28    来源:和讯网    浏览次数:485
导读

北京商报讯(记者 张君花)6月30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上海市监局官网获悉,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闵虹路分公司因拒绝履行商品

北京商报讯(记者 张君花)6月30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上海市监局官网获悉,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闵虹路分公司因拒绝履行商品退换义务,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00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单位在消费者购买的袋装内衣、化妆品、预包装食品等商品的购物小票上,均加盖“此商品恕不退换”红色印章,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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