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4日讯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38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213家企业。
新莱福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锐、吴曦。这是中信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24.5单IPO项目。此前,1月13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0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和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7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10日,中信证券保荐的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17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2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过会;3月16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23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3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5日,中信证券保荐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过会,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保荐的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5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5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10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12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3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2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28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过会。(2家券商联合保荐每家券商按0.5计算)
新莱福致力于吸附功能材料、电子陶瓷材料、其他功能材料等领域中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新莱福的控股股东为新莱福管理,实际控制人为汪小明。新莱福管理直接持有公司3652.50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46.42%;宁波磁诚直接持有公司43.12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0.55%。新莱福管理为宁波磁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汪小明为新莱福管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汪小明通过新莱福管理间接控制公司46.97%的股份。
新莱福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2623.0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新莱福本次拟募集资金8.30亿元,分别用于复合功能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型稀土永磁材料产线建设项目、敏感电阻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主营业务领域包括吸附功能材料、电子陶瓷材料、其他功能材料等。请发行人:(1)结合开展上述业务的背景、产品应用领域、主要技术和生产流程等,说明三类业务之间是否具有协同性;(2)结合募集资金用途,说明未来业务发展方向及重点;(3)说明支持业务发展的核心技术及研发团队情况。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金南公司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与金南公司之间有无技术、人员或设备共用、借用的情形,以及发行人的独立性;(2)发行人与金南公司存在共同客户、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3)发行人与金南公司是否存在成本费用代垫等利益输送的情形。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春阳正诺、春阳云颂分别于2020年1月、3月入股发行人,入股价格存在较大差异。2022年5月春阳正诺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发行人控股股东新莱福管理。请发行人说明春阳正诺入股及转让股份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春阳正诺入股及转让股份的相关情况,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今年IPO过会企业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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