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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诗诗对侵权公司深圳薇时尚文化传播申请限制消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22 22:32:43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409

中国网财经7月18日讯 (记者 钟文鑫)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近日,深圳薇时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纯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申请人为刘诗施(刘诗诗);同时该公司还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

天眼查显示,深圳薇时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涉案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多篇文章中使用多幅刘诗诗的肖像照片,构成侵犯肖像权,被判决赔偿刘诗诗3万元。深圳薇时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29日,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纯。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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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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