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港版国安法通过及施行,激起了全球的目光及热烈的回响,有的冷嘲热讽,有的拍手叫好。陆港台反应尤其热络,攸关自身利益无可厚非。
我想从一位台湾人角度,客观分析此法的效应、影响,以及一些观察结论。我觉得此法有以下几个重大的意义及讯息:
中国大陆在1997年香港回归之后,给香港地位是完全的自主自治的权利及环境,未将“一国”的概念或制度真正落实到香港社会及人民。
香港政府、人民也没有充分履行“一国”的责任及义务,尤其是基本法23条至今都还未实践,港人对“一国”也未善尽效忠之责,回归后港人享受权利多,所尽义务少(不缴税、不当兵,不养军),还享尽中央的福利及优惠政策,这哪是”一个中国”的概念呢?有些香港年青人还以为自己活在英殖民时代呢?他们看到香港法官大都是“鬼佬”(香港对外国人的俗称),心中可能还以为自己效忠是英女皇伊丽莎白呢?!
依我来看,其实香港人没有什么好不安或恐惧的,先等此法实施一段时间及政府处理情况,再表达意见也不迟。而且在2020年的7月1日施行港版国安法起,香港才算是真正地迈入“一国两制”的阶段!
原本“一国两制”最重要的精神,就是依照当年《中英联合声明》的精神,以及承诺的“马照跑,舞照跳”的社会秩序,其核心价值就是承诺不会将中国大陆的社会主义实施到香港,保存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社会及生活方式。
比较香港回归前后政经环境,我个人认为港版国安法施行后,“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整体而言都比香港在回归之前更自由民主,社会政经制度更健全稳定。
就此点你可能不相信,让我们想想、比较一下在1997年回归后、港版国安法施行之前,香港社会及人民生活与回归前有不一样吗?
1、在英殖民时期,香港完全没有什么三权分立的制度,全是英女皇派的总督说了算,且不受任何港人监督;
2、当年香港法院完全没有终审杈,终审权全是在英国枢密院,这可是“全送英”啊,比原去年港府提出的“送中”条例及港版国安法都严格又广泛(当年也从没听到、李柱铭、尤其是陈方安生还曾是行政长官等人站出来说句话,或表示“反送英”呢?);
3、当时港人没有公民地位,只能算是次等公民而已,有自由没有民主,港督也不是港人民选出来的,港人当然也没有任何形式的票选港督的权利,更遑论港人想参选港督了,也不能对英女皇指派的港督表示任何不同意见。
4、那时港人被殖民主义严重的限缩压迫,不但不能任意批评殖民政府,更不能有一丝批评或侮辱英国女皇的言论,前述言论都是刑事重罪,许多港人都因此入狱。
5、殖民时期,香港对英而言,只是个廉价的提款机,以香港地理优势赚取大陆的钱,再以重大采购案(如地铁、飞机、公车)、工程项目(如赤腊角机场项目)、军队军备支出等手段,几乎掏空了1997年回归前香港政府的所有资产及存款,甚至还大量的举债,债留香港,遗祸港人,最后再将从港人、企业收来的税收及利益转输送英国或让英国企业独享(这种殖民政权有什么脸批评中国!)。
请问那些对“送中”条例及港版国安法有意见的人,难道你们是希望中国将香港恢复到如上述1997年回归前殖民时期的制度吗?希望香港人再成为次等公民吗?
所以,香港人实在没有必要过虑或恐惧,何况大陆现行的制度与20年前的社会主义制度相距甚远,与现今西方的资本主义制度又有何差距?
而事实上,今日还有两百多万台湾人、约百万外国人(其中以美日韩最多)、五十多万外国学生都长期生活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大陆,他们不是都过得很自由自在?可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显然深受广大外国人及港台同胞的肯定,外国人生活在大陆没有任何问题,“一国两制”下的港人担心什么?!
三、港版国安法的通过及施行之后,一些西方国家政治人物急于表态、自以为是、夸夸其谈、凭空指责,其实都只是为其国家利益,或为其个人政治、选举利益的抹黑伎俩而已,他们所批评的,在我来看都是无稽之谈,且侵犯中国的主权,此属于中国内政,岂容他人置喙!
美英国安法的广度及强度可能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夸张的是美国不只有国安法,还以《反海外腐败法》《银行保密法》《反洗钱法》《反托拉斯法》等等各式各样的法律,将其毒爪直接伸到全世界,逼迫为其他国抓人。你们想想美国处理及对待孟晚舟(在加拿大)、华为、中国教授(涉千人计划者)、中国留学生、伊朗及伊拉克(遭无端攻击)等案例,看看美国是如何野蛮地侵犯他国主权及人权,便知美国才是迫害人权最利害的国家,加上最近的非裔弗洛伊德事件,美国还有什么脸批评他国人权,真是国际大笑话!
以台湾而言,我们也有一套类似的规定,只是名称、条文有些不同而已,有些条文似乎也比港版国安法还严,我好奇怎么没看到美英等跳出来说句话呢?
由此可见,我认为这些国家的指责都是非常不客观、不公允、不理性的,更显示一个国家领导层的修养、素质、品德!
事实上,港版国安法很清楚就是针对去年香港长时间示威暴乱中出现的各种暴行、危害社会秩序行为、勾结外国及境外势力手段等,所凸显出香港法律的漏洞,而此法恰恰充分的补强现行香港法律的破绽,完整的防堵了这些暴徒、各个势力、司法人员等再钻法律的巧门危害香港!依我看,对这些涉嫌暴乱者及组织而言,此国安法只是刚刚好而己。
我细读港版国安法的涵盖范围,看似非常广泛,但是如果冷静思考,只要不涉及违反四大项罪行,基本上香港人的生活是没有任何影响。如前所述,台湾也有类似的规定,只要“行的端、坐的正”,台湾人生活也不会受影响,更没什么好担心的!
相反的,那些香港废青、黑暴等才须提心吊胆,这些暴徒胆敢再捣乱香港社会治安,必将受到最严格的惩罚。为什么这些首恶、“港独”、暴徒都纷纷逃跑、解散、辞职、躲起来呢?留下的不是不想逃,是被盯上逃不了(如等)。很明显的,因为这套国安法就是精准地针对这些首恶、暴徒而来,而非针对香港善良老百姓。
退一步而言,如果港版国安法对香港人的生活有一点点限缩或改变,我认为香港人身为中国人,自从1997年回归之后长期受惠于大陆,政府注入大量的财力、物力、福利及优惠政策帮助香港建设发展,而每当香港有难时,大陆一定伸出援手帮助香港平安渡过危机,才有今天安定繁荣的香港,港人当知感恩图报,今日香港受之于国家,取之于国家,今天国家需要,为国家做些牺牲又有何妨,港人应是与有荣焉,倍感骄傲才是!
四、港版国安法的施行确实对台湾人也产生极大的震撼!近日,台湾政治人物、媒体也都在热议此法对台的影响及效应,担心此法如原封不变的施行到台湾,那肯定会造成台湾社会极大的恐慌。
我认为台湾人不必多虑,也不要被误导,大陆方面再三强调香港制度不等于是未来两岸统一后的制度。也就是说,此港版国安法与未来的台湾制度无关!这个承诺,我相信,也希望台湾人都相信!我由衷地建议,希望你们深思,因为:“只要你相信,什么都有可能;如你拒绝相信,什么都变不可能了!”
1、首先,它明白地忠告台湾,唯有友好友善、相互尊重的沟通协商,才能找出解开两岸僵局的最佳解决方案,找到一个两岸双方都能接受的统一制度及模式(统一之“路”),这才会是对台湾人民最有利的策略及方案。
今日大陆还可能愿意跟台湾谈,台湾应珍惜把握最后机会,积极友善的与大陆沟通、协商,争取对台湾人最佳的和平统一条件,否则如果台湾执意不沟通,当大陆也放弃时,其结果可想而知。
2、清楚地提醒台湾要懂得让步,千万别学香港某些人得寸又进尺,如果当时某些香港人士不坚持所谓的“五大诉求,缺一不可”的话,今天也不会落到全盘皆输的地步。
3、温馨地告诉台湾,美英是非常不可靠的,他们蛊惑无知的香港青年暴动,如今此法通过了,美英做了什么?又能做什么呢?充其量也只是喊喊口号而已,这群傻孩子却受骗上当,为此还自毁前程。
由此可见,美国根本不可能会为川普心中如笔尖的台湾,牺牲自己小孩的生命为“”而战的!放弃美国撑腰的梦,务实地面对两岸关系及和平统一问题,千万别步上香港的后尘!
4、强烈的传达台湾人及所有政党一个警讯,台湾如再继续搞“”、反中或仇中等激化两岸矛盾的行为,其结果一定不会好;唯有放弃“”,支持“九二共识”,推进和平统一,才能拥抱幸福甜蜜的未来。
任冬梅,女,重庆人。本科就读于华东师范大学文科基地班,毕业保送至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先后获得文学硕士、博士学位。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从事台湾及两岸问题研究,发表有《试述台湾学运的历史沿革与演变特点》等学术论文,并在《两岸关系》、《统一论坛》及各大专业涉台网站等发表评论近百篇。
王敏,男,安徽安庆人,1984年12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经济研究室助理研究员,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成员,主要从事两岸经贸及台湾对外经济关系研究,先后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国务院台办、司法部等课题多项,在《台湾研究集刊》、《台湾研究》、《亚太经济》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参编《投资台湾指南》等著作。
陈桂清,常用笔名田苇杭,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山大学博士;研究方向:台湾政治、两岸关系;发表论文《两岸政策转型的影响因素及走势探析》、《浅析“一个中国框架”》、《“一个中国框架”与“国家未统一前”的两岸关系建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