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收费标准:按照定政价字【2015】8号文件规定:居民热价:19元/平方米﹡采暖期;非居民热价:25元/平方米﹡采暖期。如遇价格调整,采暖费实行“多抵少补”,与下年采暖费一并结清。
1.交费时间:2020年8月1日-11月15日。逾期未交费的用户,热力公司每日按当年采暖费总额的2‰生成滞纳金并累计,届时采取限热或停热措施。
本年度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网银、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渠道缴费即可享受特定优惠,优惠比例如下:
1.申请停供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止,逾期未办理视为正常供热,热力公司将收取全额采暖费。
2.申请停供方式:热用户需携带供热缴费卡及户主身份证原件到供热服务收费大厅办理或在定州热力公众号办理(详见下方流程图)。
3.申请停供范围:2019年及以前年度无欠费、分户控制(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且可以实现单独停止供热的)、无历史遗留问题(无不良用户记录等)的用户。
4.恢复供热时间: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15日止,逾期不予办理。2019年办理停供业务的居民用户,如本年需恢复供热的,请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供热缴费卡及户主身份证到收费大厅办理交费及恢复供热业务。
2.非居民用户办理停供业务需在每年10月1日前到收费大厅申请办理停供业务,热力公司现场核实具备办停条件后,予以办理。
3.办理停供业务后,在热力公司稽查过程中,发现私接盗热的,一律视为正常用热,须补交全额采暖费及相应违约金。
5.申请停止供热后,用户需自行关闭室内阀门,并将采暖系统内的水排尽,因水未排尽导致管道冻裂、漏水等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热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无历史欠费的居民用户,本年暂不用热的居民用户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理停供业务;非居民用户需到收费大厅办理。
(1)输入必填项:户主手机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电线)点击《停止供热协议书》仔细查看内容,确认无误后,进行勾选;
请您务必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填写信息有误,热力公司有权拒绝办理停止供热业务,同时产生的一切纠纷由房屋产权人承担,与热力公司无关。
特别提醒:天然气公司家属院用户交费后,请您及时持供热缴费卡及智能锁闭阀卡到收费大厅写卡,以免影响您正常用暖。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您佩戴口罩进入收费大厅并配合遵守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如用户业务办理情况较为集中,为了保证疫情防控到位,收费大厅将采取限流措施,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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