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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来报名!2020年“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开始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13 13:19:48    浏览次数:9
导读

  为树立大学生创业典型,激发新区创业热情,持续浓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城市氛围,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支持大学生创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生动画面,2020年“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创办各类企业或经济实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或2010年(含

  为树立大学生创业典型,激发新区创业热情,持续浓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城市氛围,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支持大学生创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生动画面,2020年“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创办各类企业或经济实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或2010年(含)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社会形象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纳税、合法经营,本人及创业实体未有违法记录,“信用浙江”网的企业信用状况为良好及以上。

  创业理念好。具有创业创新精神和创优争先意识,创业事迹可学习、可推广,具有典型宣传价值,创业项目符合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海洋经济或新经济的要求。

  经营成效好。创业实体达到一定规模,经营稳定,有发展潜力,经济效益良好;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带动就业5人以上,并依法为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1.自我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创业者可自行向创业实体经营地的县(区)人力社保部门申报,其中新城、普朱辖区内创业者向市人力社保部门申报。

  2.组织推荐。科技、商务、海洋科学城、团委、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可根据“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条件推荐各自领域内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在舟院校可推荐本校在校或已毕业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

  通过“舟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对参评对象进行网络投票评选,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专家对参评对象集中评选,确定10名“大学生创业之星”候选人并在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

  组织媒体深入采访,“大学生创业之星”事迹在《舟山日报》、群岛新区就业服务频道、舟山人社微信号等平台进行集中宣传。

 
关键词: 创业动态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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