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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便于汇总各国的统计资料,进行对比,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统计局曾制定了一个《全部经济活动国际标准行业分类》(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of All Economic Activities),简称《国际标准行业分类》,建议各国采用。它把国民经济划分为10个门类,对每个门类再划分大类、中类、小类。
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of All Economic Activities
标准产业分类法(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of All Economic Activities)
是指为统一国民经济统计口径而由权威部门制定和颁布的一种产业分类方法。全面的、精确的、统一的经济活动统计对经济理论的探讨和整个国民经济问题的研究,对政府制定经济政策和进行国民经济的宏观管理都是十分必要的。国民经济管理的经济统计的基础就是产业分类的标准化,即进行标准产业分类。2008年8月11日发布了最新的第四版
联合国颁布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的特点是:它与三次产业分类法保持着稳定的联系,从而有利于对产业结构的分层次深入研究。联合国的标准产业分类法便于调整和修订,也为各国各自制定标准产业分类以及进行各国产业结构的比较研究提供了十分方便的条件。如中国制定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1)就采用《国际标准产业分类》(1SIC)2008年第四次修订版的分类标准。西方国家多根据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制定供官方使用的标准产业分类法。
标准产业分类法的优点在于对全部经济活动进行分类,并且使其规范化,具有很强的可比性,有利于分析各国各地的产业结构,而且与三次产业分类法联系密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