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2020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核定缴费的公告》,
其中,最低缴费基数为2072元,月缴费金额414.4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7160元,月缴费金额3432元,缴费基数一经缴费人员确定,本年度内不得变更。
2020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按照先申报、再缴费的原则进行,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申报。
(一)自助申报核定。个体灵活参保人员可通过云南人社12333网厅、手机客户端、云南省一部手机办事通等自助终端自行进行申报核定,个人确定后,系统将核定信息及时推送税务部门。
(二)窗口申报核定。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申报核定,社保经办机构根据本人选择缴费档次进行核定,打印核定通知单,将核定信息及时推送税务部门。
(三)大厅POS机刷卡缴费。缴费人持银行卡到税务大厅,征收人员调取后台核定信息,缴费人在大厅刷卡缴费。
(四)大厅自助终端缴费。缴费人到税务大厅后,到自助办税终端查询个人核定数据,进行自主申报缴费。
(五)批量扣款缴费。缴费人到税务机关签订三方协议(首次须签订),确认为批量用户,征期内,征收人员发起批量扣费,通过tips系统将费款划缴入国库。
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跨年不得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2020年12月26日,各社保机构、税务部门将对已申报核定,但尚未缴费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度所申报核定缴费数据进行核销处理。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按全省2021年执行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补缴的,逾期不再办理补缴。
注意:提示人员已在系统内参保,说明您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险种,不能进行下一步的填写。
注意:您可以用手机拍摄身份证正面、反面及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或居住证,然后点选相应文件,全部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
第五步:提交后需要等待社保审批,审批结果可以点击“业务进度查询”进行查询,审批通过后即可缴费。
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公共服务网”,点选“网上大厅”“社会保障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网址:)。
注意:提示人员已在系统内参保,说明您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险种,不能进行下一步的填写。
注意:您可以用手机拍照身份证正面、反面及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或居住证上传到电脑桌面,然后点选择文件,全部选择完成后先点上传按钮,接着点下一步。
第四步:提交后需要等待社保审批,审批结果可以点击“业务进度查询”进行查询,审批通过后即可缴费。
持户籍资料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同时申报缴费起止月份和档次,社保开具《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后,便可缴费。
携带身份证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报缴费起止月份和档次,社保开具《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后,便可缴费。
“实名认证”—— “阅读提示”——“核对基本信息”——“勾选同意服务协议”,点击下一步,开始人脸识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