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到期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
2019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陈志刚先生、高振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监事候选人逐项进行表决选举。两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声明:公司拟选举的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1、陈志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4年至今,先后在长沙市高压开关厂、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负责公司办公室、人事、行政、法务等工作。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总裁办主任,人力资源总监等,2006年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志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855,10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35%,与本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高振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3年4月出生,高中学历,1979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长沙高压开关厂、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销售部、基建处,历任基建处副处长、处长,2006年至今任本公司基建处处长。2016年9月起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高振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266,9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4%,与本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