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1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昶荣)记者从3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据民政部初步统计,今年一月份和二月份,各地共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6.9亿元,大约3100万人受益。其中,湖北仅1月份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9亿元,188.9万人受益。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表示,中央做出新的部署安排之后,民政部正在督促各地落实,各地目前正在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一些地方已经对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作出了安排。比如,上海最近明确价格补贴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0%。
刘喜堂介绍道,根据中央的规定,CPI的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当中食品类的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当满足这两个条件中的任何一项,地方就可以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等到价格回落了、平稳了就停止发放,“所以,价格临时补贴是按月发放的。当物价长期高位运行的时候,就要调整低保标准,使低保标准能够消化物价上涨的因素。”
据了解,早在2011年3月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民政部、财政部、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这个联动机制从2011年建立后逐步健全,2016年又得到进一步完善。
刘喜堂指出,2019年,因为猪肉引发的其他食品类价格上涨比较快,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均启动了价格联动机制,全年一共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78.9亿元。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是叠加了春节的因素,食品类价格仍然是在高位运行。所以,2020年之后各地联动机制继续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