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商业与经济 » 正文

企业就业补贴发放新政来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1 08:07:31    来源:和讯网    浏览次数:684
导读

■劳动报首席记者罗菁本报讯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给予本市相关企业就业补贴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岗位的新政。首先,对春节期间

■劳动报首席记者罗菁

本报讯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给予本市相关企业就业补贴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岗位的新政。

首先,对春节期间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范围为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24时)生产能力应急征用的企业,以及按规定经区经委(商务委)审批并报市经信委备案后允许开工的企业。具体名单由各区经委(商务委)确定。

补贴标准按照企业春节期间实际复工生产人数计算,标准为每人1500元。每户企业补贴上限为500万元,限申请一次。实际复工生产人数由企业自行申报,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区经委(商务委)核实,不得超过2020年1月该企业的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

其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给予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范围为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类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中2020年1月1日之前成立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市企业。

企业2019年裁员率应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本市企业2019年裁员率情况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后提供各区。

补贴标准按照企业申请时的上月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计算,标准为每人800元。每户企业补贴上限为500万元,限申请一次。

符合条件的本市企业以参保单位为主体向社会保险征缴关系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补贴申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于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审核后先行垫付,并在一个月内将补贴资金核拨至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在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及时将《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和《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定后将市级承担资金通过财力结算下达各区。

各区可以参照本通知规定,对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发放稳就业补贴。对象范围由各区结合区域实际确定,所需补贴资金由各区财政统筹安排。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31duo.com/news/show-53627.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