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商业与经济 » 金融资讯 » 正文

金昌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17 20:12:27    浏览次数:21
导读

  按照国家和省上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于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为保障城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和按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现公告如下:  2.新参保人员(2020年未参保人员、新生儿、新迁入人口):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保卡等资料在所

  按照国家和省上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于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为保障城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和按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现公告如下:

  2.新参保人员(2020年未参保人员、新生儿、新迁入人口):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保卡等资料在所在县区乡镇(社区)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后缴纳。

  4.差额资助对象实行先缴后补,先由参保人按照缴费标准全额缴费,随后资助资金由资助部门划入参保人一卡通。

  1.微信缴费方式:请打开【微信】客户端,然后点击右下角【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甘肃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要求输入参保居民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年度并确认参保地后点击【下一步】,支付完成后完成缴费,居民可截屏“电子缴费凭证”。

  2.支付宝缴费方式:请打开【支付宝】首页,然后点击【全部应用】-【便民生活】-【市民中心】-【社保】-【居民医保缴费】,按要求输入参保居民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年度并确认参保地后点击【下一步】,支付完成后完成缴费,居民可截屏“电子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在银行缴费或是通过手机客户端进行缴费时,请务必确认缴费身份信息和参保地信息是否正确。

  3.以前错缴至我市所辖县区以外的,今年缴费时,请务必仔细核对自己的缴费信息,必要时要先删除我市以外的缴费信息,然后本人到所在的乡镇或社区进行参保信息登记后缴费。如遇具体问题,请及时咨询当地县区税务部门或医保部门。

  4.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请务必在缴费截止日期前完成缴费,以免影响个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31duo.com/news/show-551061.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