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黄霁春法官利用微信平台成功调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昔日校园好友因一方借钱不还,导致朋友之间心生嫌隙,还闹上了法庭。该案在法官的耐心调和下,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原告阿庆与被告阿伟曾经是高中时期最要好的朋友,高中三年,同班同学,同吃同住,早就建立了深厚的友谊。2019年2月期间,阿伟称其女友妈妈住院,急需治疗费用,便开口向阿庆借钱。基于信任,阿庆先后于2019年2月20日、21日、23日通过支付宝账户共计转账4200元给阿伟。那时的阿庆觉得,在朋友遇到困难之际,伸出援助之手,必须的,更何况是自己高中最好的兄弟呢?
“阿伟,阿伟,我那4200元什么时候还我?就算是好朋友,也不能这么玩呀,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2019年9月的一天,借款过去了大半年,阿伟仍旧没有还钱的意思,阿庆有些着急,便在微信上直接问道。
可是到了月底,阿伟仍旧没有还钱。阿庆上微信追问,阿伟还是一套“尽快还”、“月底马上还”、“我不会拖的”来答复。
后来,类似的对话,几乎每月都上演一遍。如此反复,阿庆的耐心逐渐被磨灭,昔日的好朋友生出了嫌隙。
2020年6月23日,在阿庆的强烈要求下,阿伟补借条给阿庆收执。借条载明,阿伟从阿庆处共计借款4200元未还,阿伟确认收到该笔借款,并承诺于2020年7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否则诉至法院。失去了耐心和信任的阿庆已经对阿伟发出了最后通牒,“再不还钱,朋友也做不成”最终的还款期限是7月底。
7月底,到了最终约定的还款期限,阿伟还是没有还钱。对阿伟彻底失望的阿庆,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阿伟偿还借款本金4200元及逾期还款利息。
法院收到诉状后,鉴于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从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调解成功可能性较大等方面考虑,引导其同意诉前调解,案件分流给法官黄霁春、调解员来姐办理。
经过阅卷,为了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让受伤的友谊早日修复,承办法官黄霁春与调解员来姐果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被告阿伟人在外地打工,法院调解利用微信平台、电话等方式进行。黄法官、来姐调解员从法理情角度出发,引导阿庆、阿伟先后提出调解方案,最终阿庆、阿伟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阿伟偿还借款本金4200元给原告阿庆,分2期偿还,定于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1000元,余款3200元定于2020年10月30日前还清;被告阿伟未按上述期限还款的,原告阿庆有权就被告阿伟未还款部分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法官,有效果了,阿伟已经还了第一期款项给我了。非常感谢你们,为你们点赞,哈哈。”2020年9月16日,喜出望外的阿庆给承办法官黄霁春致电感谢。
歌手周华健的《朋友》唱到,“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对那些在困难之际伸出援手的朋友,我们应该心怀感激;对这些金子般的情谊,应该懂得珍惜。莫要让“尽快还”、“马上还”这些虚伪的承诺伤害彼此的情谊,不要因为一时失信而失去一辈子的挚友。江湖路远,且行且珍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