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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仙游这个地方即将拆迁又有人要一夜暴富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30 13:39:26    浏览次数:8
导读

  为了保障枫亭滨海新城兴城市(高铁片区)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推进房屋征迁项目进程,按照《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仙政文【2020】37号)文件精神,根据高铁片区房屋征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005年7月11日之前(含7月11日)建房(住宅),参照仙游县人民政府仙政文【20

  为了保障枫亭滨海新城兴城市(高铁片区)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推进房屋征迁项目进程,按照《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仙政文【2020】37号)文件精神,根据高铁片区房屋征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005年7月11日之前(含7月11日)建房(住宅),参照仙游县人民政府仙政文【2020】37号文件有关规定,原则上给予补偿安置。房屋(住宅)补偿标准按仙政文【2020】37号文件执行,安置可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和货币补偿方式。

  一、房屋用途认定: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临街房屋改为店面的,或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用途的房屋,原则上仍按原房屋使用用途补偿安置,但2007年以来一直作为现状用途使用的,具有合法使用性质的,可按现状使用用途认定。

  征收房屋重置价,结合房屋成新程度给予评定征迁补偿费。土木结构的,有建房审批手续或镇级以上缴纳土地建房款项证明的,按288元/㎡返回土地使用费。房屋构成之外的附属设施补偿标准按仙政文【2020】37号文件执行。

  1、商业店面申购指标原则上按可安置建筑占地面积20%给予安置(不抵套房安置面积指标),推行采用大商场模式安置。

  (1)自政府发布征迁签约之日起20日之内签约的,可优惠增加申购安置指标10个百分点(即30%)。

  (2)自政府发布征迁签约之日起30日之内签约的,可优惠增加申购安置指标5个百分点(即25%)。

  (3)自政府发布征迁签约之日起超过30日未签约的,不予奖励增加申购商业店面指标(即按20%申购店面)。

  2、商业店面申购安置指标在12㎡以下的(包括已选择店面后剩下的指标),原则上不予安置,按其申购安置指标的2倍计入套房安置指标面积,或者直接给予货币补偿。其中申购安置指标在10—12㎡之间的,视店面资源情况可适当选择安置在次要区域中。

  3、商业店面的申购安置价按所属安置区的市场评估价减去600元/㎡计缴;因户型结构等原因可按申购安置店面面积(包括奖励增加申购的指标)的1—20%之内给予增购,增购价按市场评估价减去300元/㎡计缴;增购超过上述20%的,按市场评估价的2倍计缴。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一户一宅”的规定,结合该片区征迁房屋的实际情况,合理控制安置套房面积。

  1、每户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套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60㎡,超过部分实行货币化安置。货币补偿办法参照仙政文【2020】37号文件单项放弃对应条款实施。

  2、拆迁户每户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0㎡的,原则上不予安置,实行货币补偿,如经确认没有他处住房的困难户,可安置面积与之相近的小户型套房一套。

  3、被征迁房屋为一层框架或砖混结构的,按被征迁主房建筑面积的1.5倍面积予以安置;被征迁房屋为二层的框架或砖混结构的,按被征迁主房建筑面积的1.2倍面积予以安置;被征迁房屋为三层至六层的框架或砖混结构的,按被征迁主房建筑面积1:1给予等面积安置;被征迁房屋为七层及以上的,其中一至六层部分按照1:1给予等面积安置,七层及以上部分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后,只给予货币补偿但不予安置;安置房配备工具间或商业用房的,计入安置面积,价格按实际评估价计价。

  按合法产权建筑面积1:1安置套房,套房安置基准价为1600元/㎡,3层及以下的为基准价1600元/㎡,3—7层逐层递增10元/㎡,8层及以上的逐层递增20元/㎡,顶层与其下一层相同。

  (2)安置房有因结构原因允许在1—15㎡的范围内增购,其增购基准价1900元/㎡计缴,超过15㎡的基准价按2500元/㎡计缴。

  选择货币安置的或须实行货币安置的,按可安置合法建筑面积部分除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率评估等补偿外,按下列情况给予货币补偿:

  (一)放弃商业店面申购指标的(不放弃套房安置的):按该安置区域的市场评估均价1.2倍给予计算。

  (二)放弃套房安置指标的(不放弃店面安置的):按该安置区域的住宅楼面价的2.5倍给予计算(按仙政文【2020】37号文件标准)。

  (三)放弃套房和店面的(全放弃安置的):申购店面指标和应安置套房指标按上述标准分别给予1.2倍和2.5倍货币安置补偿。

  (四)放弃套房安置的拆迁户,在仙游县境内(自房屋拆迁之后)新购买商品住房的,按可安置套房指标对等给予1000元/㎡的补助。

  凡是在2005年7月12日以后(含7月12日)建房的(住宅),其房屋拆迁原则上不予按合法产权标准补偿安置,可按其配合支持程度及不同违建年间,给予适当的补偿和增购安置指标。

  1、套房指标:在政府发布有效签约期限内且有积极配合支持并按时签约的,按先后签约时间给予奖励指标:

  3、违建房屋优惠增购的指标不得再次增购。确因户型原因,需特殊增购的,套房电梯房按基准价2500元/㎡执行。

  (三)2005年7月12日至2007年7月1日之间的砖混、框架结构的房屋,经项目组通过卫星云图比对及现场确认,且该房屋一直以来作为生活居住用途,具备生活要素,有积极配合征迁的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签约的,视情况可参照上述第一部份规定给予补偿安置。

  1、砖混及以上的房屋,符合生活居住要素,积极配合拆迁,在10天之内签约,给予奖励20%店面指标。套房指标砖混三层以下的100%;四层及以上的70%,重置价给予参照本方案第一部分执行。

  2、砖木房屋:不予安置店面指标,在10天之内签约的给予奖励20%套房指标,即70%套房指标,超过10天的,不予奖励。

  1、套房增购:原则上按其建筑面积的50%给予增购套房,但有积极配合的且在政府发布有效签约期限内按时签约的,按不同签约时间给予奖励指标:

  3、违建房屋优惠增购的指标不得再次增购。确因户型原因,需特殊增购的,套房按基准价2500元/㎡。

  1、套房增购:原则上按其建筑面积的40%给予增购套房,但有积极配合的且在政府发布有效签约期限内按时签约的,按不同签约时间给予奖励指标:

  3、违建房屋优惠增购的指标不得再次增购。确因户型原因,需特殊增购的,套房按基准价2500元/㎡。

  (二)未经镇级以上政府审批擅自翻建或加层的,在政府发布签约之日起30天之内签约的,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偿安置,逾期未签约的,按“两违”房屋有关政策给予处理。

  1、在合法产权基础上,同面积基础上翻建或加层的房屋,三层及以下的参照合法产权的房屋标准给予补偿安置。四层及以上的按70%参照合法产权的套房标准安置。其补偿标准:三层以下按合法产权标准补偿;四层及以上的参照违建时间的补偿标准执行。

  2、在合法产权基础上翻建且有扩建的房屋,扩建部分的违建房屋,参照所建年间的违建房屋补偿安置标准执行。

  3、在此期间翻建或加层的,确系住房困难户,且积极支持配合征迁工作的,可适当提高增购安置补偿比例。

  ①部分墙体完整,能清楚辨认出房屋的结构和层数的,给予按倒塌前的实际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分别计算店面指标和套房指标。

  ③墙体全部倒塌,但2003年卫星云图能辩认或村委会证实该处房子曾经存在、且在近十至二十年倒塌、且基础完整的,给予按实际基础占地面积计算店面指标,50%计算套房指标。

  凡是在2005年7月12日之后违建的,超过30天没有签约的,一律按政府关于清理“两违”房屋的有关文件规定,视其情况采取措施,直至给予强制拆除,不作任何补偿或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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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一夜暴富电影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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