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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3男2女宾馆开房“聚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16 01:15:08    浏览次数:21
导读

  近日,红山区法院对一起“案”进行了审理,依法以聚众罪对两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据了解,自1997年修订刑法确定这一罪名以来,国内极少出现因“聚众”犯罪的案例,此类犯罪行为在赤峰地区真实“上演”尚属首例。  本案因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审理采取了不公开开庭的方式。经过庭审,一场荒唐而又可

  近日,红山区法院对一起“案”进行了审理,依法以聚众罪对两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据了解,自1997年修订刑法确定这一罪名以来,国内极少出现因“聚众”犯罪的案例,此类犯罪行为在赤峰地区真实“上演”尚属首例。

  本案因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审理采取了不公开开庭的方式。经过庭审,一场荒唐而又可耻的闹剧从头到尾浮出了水面。

  被告人之一阿辉��化名)现年46岁,系赤峰市某县一家私人企业的高管,通过网上QQ聊天结识了家住赤峰市某旗的阿蒙(化名)夫妇(阿蒙43岁,个体司机,其妻42岁,无正当职业)。闲聊过程中,阿辉向阿蒙提出“”玩玩,阿蒙欣然同意。今年5月的一天,阿辉只身一人乘车来到某旗,与阿蒙夫妇共进午餐后,三人到该旗所在地的某宾馆开房。

  其后不久,阿辉又在网上以同样的方式认识了家住赤峰市某区的农民工阿东(化名)夫妇(阿东47岁,其妻45岁,夫妻二人两年前从乡下来到市区在某建筑工地打工)。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阿东与阿辉就一事很快达成了共识。7月2日,经阿东提议,阿辉将某旗的阿蒙夫妇召集到赤峰市区,与阿东夫妇汇合,五人一起到市区内某宾馆开了一间套房,开始了他们的“游戏”。“游戏”过程中,被警察现场抓获。

  红山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辉、阿东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活动,且被告人阿辉在聚众活动中起到召集作用,被告人阿东首先提议进行聚众活动,二人在聚众活动中均为首要分子,已构成聚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判处阿辉、阿东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关键词: 刷卡机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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