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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社会保障卡用户手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23 08:35:16    浏览次数:10
导读

  目 录 1 福建省社会保障卡介绍 ....................................................................................................... 2 1.2 社保卡功能................................................................................................................ 2 2 使用需知

  目 录 1 福建省社会保障卡介绍 ....................................................................................................... 2 1.2 社保卡功能................................................................................................................ 2 2 使用需知 ............................................................................................................................... 3 2.1 使用范围.................................................................................................................... 3 2.2 社保卡医院就医结算................................................................................................ 4 2.3 社保卡挂失................................................................................................................ 4 2.4 社保卡换卡................................................................................................................ 4 3.圈存自助终端使用篇 ................................................................................................................ 5 4、福建省本级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6 福建省社会保障卡 用户手册 1 福建省社会保障卡介绍 福建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 )是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与兴业银行福州分行联合发行的新型社会保障卡, 发行对象为省本级医疗保险参 保人员。社保卡集社会保障、医疗就诊、金融支付于一体,整合了原医保卡及各 医院就诊卡功能, 实现就诊一卡通, 并利用银行金融电子钱包功能实现一卡结算。 社保卡在满足社会保障、医疗就诊、金融服务等业务需求的基础上,将逐步拓展 在卫生、民政、计生、教育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应用。 1.1 社保卡外观 1.2 社保卡功能 福建省社会保障卡为芯片、磁条二合一卡,集成了原省本级医保卡的功能, 可利用兴业银行金融电子钱包在省级医保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定点药店支付个人 自付部分的医药费用,更可在商场、百货及超市等带有银联标识且具备 IC 卡使 用条件的商户使用。磁条部分具备完整的银联标准借记卡(即兴业银行“自然人 生”家庭理财卡)功能。 1.2.1 医疗保障功能 新的社会保障卡具备原省本级医保卡的所有功能, 并完全替代各医院原有的 就诊卡。不需支付就诊预缴金,实现就诊一卡通。它的推广应用是我省医疗保障 和医疗就诊的一个划时代变革。 1.2.2 电子钱包功能 电子钱包是一种方便持卡人小额消费而设计的金融 IC 卡应用,不记名,不 挂失,存款不计息,钱包余额不得超过 1000 元人民币。支持的功能包括圈存、 脱机消费、余额查询及明细查询等。 ? 圈存:持卡人通过兴业银行布设在各省属医院的圈存自助终端、兴业银 行福州分行各营业网点柜面或自助银行网点将社保卡磁条账户资金划转至社保 卡电子钱包中。 温馨提示:目前,兴业银行福州分行为省本级社保卡持卡人提供了三种圈存渠道:通过下辖 营业网点柜面、自助银行网点或者布设在各省属医院的圈存自助终端办理圈存业务。为了 确保您用卡过程顺畅,请务必在社保卡的银行账户(兴业银行“自然人生”家庭理财卡账 户,采用隐形磁条技术)中保留一定的资金。 ? 脱机消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是脱 机、小额、无密交易。社保卡持卡人可在省级医保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医或定点 药店购药时,通过消费终端使用社保卡电子钱包支付相关费用;也可在商场、百 货及超市等带有银联标识且具备 IC 卡使用条件的商户做日常消费之用。 1.2.3 理财卡账户(采用隐形磁条技术) 每张社保卡都有一个理财卡账户,该账户采用隐形磁条技术,具有兴业银行 “自然人生”家庭理财卡储蓄、支付结算、投资理财、代理缴费等多项功能。具 体功能详见本手册金融服务篇。 2 使用需知 每位省级医保参保人将领取一张社保卡、密码函及用户手册各一份。在领 取社保卡后,持卡人务必确认密码函未破损,妥善保管并及时修改初始密码。 若发现密码函已破损,请尽快通过我行的营业网点柜台、ATM 机、网上银行和电 话银行修改密码或持本人社保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各营业 网点申请密码重置。密码函内的密码是指兴业银行“自然人生”家庭理财卡(采 用隐形磁条技术)的密码,社会保障卡本身不需要密码。 2.1 使用范围 福建省社会保障卡所含的兴业银行“自然人生”家庭理财卡可以在本行所有 联网的营业网点(包括本行省外分行营业网点) 、特约商户、银联 ATM、自助缴 费机上使用, 社保卡也可作为省本级医疗保险卡在省级医保定点医院、社区服务 中心或者药店进行就诊支付。 2.2 社保卡医院就医结算 根据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在全省医疗机构推行社会保障卡作为医疗就 诊卡的通知》 (闽卫信息[2009]182 号) ,社保卡将取代医院的就诊卡,社保卡金 融电子钱包将逐步取代医院的预缴金账户, 实现全省就诊一卡通。 社保卡金融电 子钱包在医疗机构的支付结算流程请咨询相关就诊医院。 温馨提示:参保人首次持社保卡到各医院第一次就医时,请务必到就诊医院 的指点窗口进行建档,之后即可作为医保一卡通在该医院正常就诊。就诊时,参 保人应认真了解社保卡就诊流程,实行刷卡挂号,刷卡就诊,刷卡结算。持社保 卡就诊时无需办理医疗机构的就诊卡,并可利用社保卡附带的电子钱包,方便快 捷地实现一卡支付,无需使用现金。 2.3 社保卡挂失 社保卡 遗失、被窃或被冒用,持卡人应立即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福建省 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福州市湖东路 99 号标力大厦 5 楼)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1 楼)分别办理社保、银行账户(理财卡账户) 书面挂失手续。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时生效,挂失生效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 持卡人承担。 如遇紧急情况,社保卡银行账户(理财卡账户)挂失可通过我行客户服务 热线 办理口头挂失,但应在 5 天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兴业银行总行营业 部补办书面正式挂失手续,否则,口头挂失将自动失效。 温馨提示:社保卡电子钱包账户不挂失,请妥善保管您的卡片! 2.4 社保卡换卡 社保卡遗失、被窃或损坏时,持卡人应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损 坏情形) 到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换卡手续, 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 持卡人办妥挂失手续后, 将为持卡人新制作一张社保卡,然后持卡人持新补发的 社保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办理金融电子钱包初始化, 并 开卡激活。换卡后,兴业银行将为社保卡客户开立一个新的银行账号。 温馨提示: ? 社保卡挂失换卡业务(金融部分)统一由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受理。 ? 在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换卡手续时需一次性收取一定的费用,收费标准 为 25 元/卡。 ? 通过挂失换卡方式新申领的社保卡,因变更了银行卡账号,原先在旧社保卡所办 理的理财、代扣代缴等业务功能需重新申请。为了减少重新办理各项业务带来的困扰,社 保卡客户可在兴业银行福州分行辖内任一营业网点申请办理原社保卡银行账户(理财卡账 户)的挂失补卡手续,申领一张与原社保卡银行账户相同卡号的理财卡,并于挂失补卡手 续办妥七天后至经办网点领取卡片。 3.圈存自助终端使用篇 圈存自助终端为兴业银行布设在省属各定点医院供社保卡持卡人办理电子 钱包圈存、明细及余额查询业务的自助设备。 圈存自助终端系统主页面 ? 钱包圈存:将社保卡背面隐形磁条账户资金划转至社保卡芯片电子钱包。 ? 明细查询:查询社保卡电子钱包最新 20 笔交易记录。 ? 余额查询:查询社保卡电子钱包余额和社保卡背面隐形磁条账户余额。 ? 操作演示:对圈存自助终端钱包圈存、钱包圈提、明细查询及余额查询 四项功能的操作演示。 温馨提示: ? 为了确保您用卡过程顺畅,请务必在社保卡银行账户中保留一定的资金。 ? 圈存金额加上当前钱包余额不能超过 1000 元,如果超过 1000 元,系统会自 动提示最大可圈存金额。圈提金额必须小于钱包余额。 ? 使用社保卡在圈存自助终端上办理各项业务时,请将卡片芯片朝右插入。 4、福建省本级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本级社会保障卡的发行、使用和管理,根据《福 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闽政办 ( ?2009? 156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福建省本级社会保障卡集成了应用于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 的集成电路卡(IC 卡),以及金融应用方面的电子钱包和磁条账户(借记卡), 具有身份识别、 信息记录、 业务查询和金融支付等功能, 是持卡人办理社会保障、 医疗就诊及其它公共服务业务的电子证件,是金融结算和支付的工具。 第三条 福建省本级社会保障卡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制 作、发放和管理,具体制作、发放工作由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承办。 第四条 福建省本级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对象为:由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 中心负责经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省、部属驻榕单位的职工、退休人员,以 及灵活就业人员。 其中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卡由参保单位统一向福建 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领取, 并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 灵活就业人员 (含退休人员) 的社会保障卡由参保人员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领取。 第五条 社会保障卡发放对象首次领卡(包括现有医保卡更换为社会保 障卡和新增参保人员首次领卡)实行免费。 新领取的社会保障卡存在质量问题的, 持卡人可自领取之日起一个月内到福 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请免费更换。 第六条 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仅限持 卡人本人使用, 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也不得持他人社会保障卡冒名办理社会保障 等公共服务业务。 一经发现,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权冻结违规使用的 社会保障卡。冒领、冒用、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牟取非法利益的,由有关部门依 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条 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业务经办窗口、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零 售药店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单位应认真核对持卡人身份, 防止各类欺诈行为的发 生。全社会对违规使用社会保障卡的行为有举报义务。 第八条 持卡人可持社会保障卡在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省本级定 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等处部署的读卡终端,查询个人基本信息、账户资金和医 疗消费情况。 第九条 社会保障卡遗失的,持卡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到福建 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书面挂失手续。 非工作时间可通过拨打福建省医疗保险 管理中心值班电话进行挂失,电线。因未及时 办理挂失手续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持卡人同时还应按兴业银行的 相关规定向兴业银行相关机构办理银行账户的挂失手续。 持卡人在挂失后找回社会保障卡的, 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福建省医疗保 险管理中心办理解除挂失手续。 第十条 社会保障卡遗失或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持卡人应凭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补换卡手续, 并按物价部门核 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制卡成本费。 第十一条 社会保障卡遗失、损坏和补领卡期间,持卡人在省本级定 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持卡人先行垫付,待领到新的社会保 障卡后, 持社会保障卡、 有效证明材料和票据到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审 核结算手续。 第十二条 持卡人因死亡、失踪等原因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有关 单位或持卡人亲属应及时到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 社会保障卡的电子钱包和磁条账户(借记卡)的申领、使 用、查询、挂失、补换卡、注销等,按兴业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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