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用户范围,加强双方合作,向用户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__网站信息的有关事宜签定本协议。
3.1乙方代理销售_________网站信息时,首先应将用户的有关情况(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等)传送给甲方。待用户信息费到帐(或用户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_________网站)后,甲方负责将访问_________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提供给用户。
3.3本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负责其发展的_________网站用户入网信息费,续费的催缴工作,所缴费用计入乙方代理销售_________网站信息的销售收入。
3.4乙方代理销售_________网站信息给信息咨询,信息服务等用户时,须按_________网站公布的收费标准的三倍收取入网费,并由甲方与用户签订协议。
4.2甲方按乙方代理销售_________网站信息销售收入的_________%向乙方返还代理费。
5.1甲方为_________网站信息的所有者,乙方只是按本协议约定代理销售甲方信息,乙方不得有任何侵犯甲方权力的行为。
5.3乙方在代理销售_________网站信息时,销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在_________网站上公布的相应栏目的报价,对信息咨询,信息服务用户须按三倍报价收取信息费。
6.2甲方应保障_________网站的正常运行,做好维护工作,并保证在_________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合法。
6.3甲方在收取用户入网费(或用户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_________网站)后,应及时为用户分配用户标识和口令。
7.1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发作,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灾害,政府管理等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在内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
7.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的制订、有效性、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因上述事项引起的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对与本协议有关的某一特定事项没有适用的中国法律,则应参照通用的国际商业惯例。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签约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组织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因特网建网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1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提供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服务;并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1.2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http://.net下同)针对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说明,该操作要求包含域名的注册、更改/取消、转入/转出以及租用虚拟主机等相关服务,以确保在委托服务时,能按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协议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2.2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甲方可通过在线注册系统完成服务请求,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请求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3在网站上及时公布代理价格信息和价格变动信息。并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获得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非特殊情况上述信息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2在委托首次代理业务之前,甲方汇款人民币_____元或以上作为预付款,以使初期业务不因款项原因而影响乙方及时提供服务和支持。
3.3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3.4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线协议终止时乙方如数退回甲方的帐款余额。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被访问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但是,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网站访问速度下降,因y2k问题、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对于乙方违约的情况,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甲方在与乙方的技术部门联系并获得证实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即可获得赔偿。
4.2因甲方原因导致域名未能成功注册时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实时注册系统中提交注册的域名被抢注时,乙方及时为甲方免费进行同等数量的域名注册;因域名注册信息错误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
6.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始;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以书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本协议由双方同意后可延续一年,续约期内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