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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筑业“十强企业”及“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30 05:52:52    浏览次数:15
导读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市建筑业产业结构优化,加快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宿迁市建筑业“十强企业”及“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评选的宿迁市建筑业“十强企业(含综合和外埠十强企业)”及“优秀企业家”,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相应评选办法综合评定(评选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市建筑业产业结构优化,加快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宿迁市建筑业“十强企业”及“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评选的宿迁市建筑业“十强企业(含综合和外埠十强企业)”及“优秀企业家”,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相应评选办法综合评定(评选办法见附件1)。

  2、凡申请参加2018年度建筑业“十强企业”及“优秀企业家”评选的企业和企业家,需填写《2018年度宿迁市建筑业“十强企业”申报表》、《2018年度宿迁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和《2018年度企业质量、标化及技术加分项登记表》(详见附件2、3、4),申报“十强”的企业需提供获得省、市级以上(含市级)质量、标化及技术奖项等相关证明文件。

  3、县(区)企业申报资料由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1月10日前报至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市直企业申报资料于1月10日前直接报至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申报企业或企业家存在弄虚作假以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向派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组举报(电话)。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793号建设大厦914室。联系人:章瑾、曹新宇,联系电线年度宿迁市建筑业“十强企业”和“优秀企

 
关键词: 企业家评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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